南京一拆迁负责人骗取百余万拆迁款 被判刑六年
拆迁负责人骗取百余万拆迁补偿
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副主任李德清被判刑6年,市纪委披露其精心设局骗补偿详情
身为拆迁第一责任人,竟然利用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建房,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高达100余万元。今年2月,浦口区江浦街道副主任李德清犯贪污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日前南京市纪委披露了该案的侦办经过。
2011年6月,南京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德清利用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建房,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00余万元。浦口区纪委于同年10月26日对李德清采取相关措施,很快,李德清利用熟悉补偿政策条规,精心设局布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百余万的真相被揭开。
李德清其人
40多岁的李德清,先后担任过原江浦县建设乡党政办副主任、团委书记,浦口区江浦街道科长等职务。2010年7月任浦口区江浦街道拆迁办主任,2011年任江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看他如何违规建房?
第一步:找由头
打拆迁补偿主意,兄弟俩想到“翻建”父母老房子
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李德清在浦口区江浦街道新合村和平组的父母住处吃饭时,其二哥说道:“和平组这一块地区,迟早一天要拆迁,我们可以找一块地盖房子,到时候就能弄到拆迁补偿。”在街道工作多年、熟悉拆迁工作有关规定的李德清接口说,“要盖房子的话,就要先搞到建设许可证,然后再找地盖房子,否则,即使拆迁也搞不到钱。” 兄弟俩商量了一个可以达到捞钱目的的办法:以父母所居住的和平组房子要进行老房原址翻建为由,向街道建管所申请建设许可证。
第二步:办许可证
用大哥家旧房应付审核,建房员一看:符合翻建
李德清利用自己在街道当科长的有利条件,从新合村要了一张盖有村委会公章的空白建房审批表,编造理由填写了审批表。接着,李德清到街道建管所分别找了所长卓某某、建房员王某某,对他们说其父母和平组的房子要翻建,他们就同意了。
为了瞒过街道建管所的核对,李德清在建管所建房员王某某去查看李德清父母须翻建的房子时,把王某某带到了其大哥的房子处,并告诉王这就是其父母的房子。李德清大哥的房子较为破旧,王某某看后说,符合翻建。这样,建房许可证搞定了。
第三步:找地皮
花了6000元买下了铁哥们家的一块宅基地
搞定街道建管所同意建房只是基础,关键还要找到地。李德清开始在和平组到处找地。
2007年初,李德清二哥告诉他,和平组的罗某某家有块空闲的宅基地,有人曾找罗的父亲想买这块地,罗的父亲同意卖,但罗某某未同意,此时这块地还空着。李德清和罗某某从小玩到大,是关系非常好的哥们。于是,李德清直接打电话给罗某某。听说哥们又是在街道当干部的李德清要买地,罗某某一口就答应了。
最终李德清只付了6000元地皮上的树木钱,就顺利地拿下了那块地。
第四步:盖房子
一个月时间就建好300多平米的楼房
随后,李德清凭着同事的关系,很快就从街道建管所王某某手中拿到了建房选址意见书,建房人为李德清母亲的姓名,批准的面积为176平米。为遮人耳目,李德清又找到铁哥们罗某某,交给他八九万元钱,让他帮忙找工程队建房。罗某某四处张罗,约一个月后,一栋面积300多平米的两层楼房就建好了。
2008年初,李德清找到街道建管所王某某换证。在没有到现场查看的情况下,王某某就在办公室将原先发给李德清的建房选址意见书收回,换发了一张一百七八十平米的建房许可证交给李德清。证上的名字是李德清母亲。
至此,李德清兄弟商定建房搞钱的事,可谓是万事俱备,只等拆迁了。
看他如何骗拆迁补偿?
[背景] 2008年6月,浦口区滨江大道一期工程征迁工作开始,征迁区域涉及到新合村部分村组,其中包括和平组部分土地,李德清所建房子也在征迁之列。
此时的李德清,已经从街道科长职位上调任新合村党支部书记,江浦街道办事处还安排其担任滨江大道拆迁工作小组副组长,并作为新合村拆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负责和平组拆迁房屋的调查工作。
有证面积太小“怎么办”
同事出主意:把违建面积认证为有证面积
当年8月,拆迁领导小组开始与拆迁户商量拆迁补偿事宜,同时开始拆除房屋。在谈到李德清的房子时,李德清就出面和街道拆迁办派到新合村的拆迁负责人赵某某商谈。李德清首先将以其母亲名义从王某某手中办理的建房许可证提供给赵某某。在算补偿款时,赵某某提出,房子总面积300多平米,有证面积却只有100多平米,不好办。“那怎么办?”李德清问道。看到李德清不太高兴的神态,又想到李德清原是街道的老科长,赵某某想了想说道,房子是一次性建成的,可以将多出建房许可证的违建面积认证为有证面积进行补偿,总的补偿款会有100多万。
补偿太高要抽查“怎么办”
同事出主意:一套房子分成父母各人一户
然而,新的麻烦紧接着来了:拆迁补偿超过100万,必须上报街道党政办备案,供街道领导抽查。
“那怎么办?”李德清又发问道。“可以把房屋面积拆分成两户进行补偿。”赵某某说。随后,赵某某将房屋按李德清父母两个人的名义分成两户,并将房屋原先的调查表拆分成两份,一份是李德清母亲的,即建房许可证上批准的面积;一份是李德清父亲的,面积为总面积减去建房许可证上的部分。
违章建筑转正“怎么办”
搞了假认证材料,游说街道领导签字认可
房屋总面积拆开后,由于李德清父亲名下的全部为无证面积,实际就是违章建筑。
要想使这些违章建筑面积获得补偿,就要搞假的认证材料蒙混过关。于是,李德清开始了一系列的操作,先是编了一套假话游说街道领导,并拿着假认证材料逐个找认证小组成员签名。
经一番策划运作,终于把认证表搞到了手,并很快就拿到了15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拿到钱后的李德清,称心地在碧云山庄购买了一套190多平米的商品房。
虽然拿到了巨额补偿款,但李德清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特别是一连串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案件查处后,他更是胆战心惊。
看他打算如何应对东窗事发?
找亲哥哥商量 让老兄顶包
为了找退路,防止执纪执法机关的调查,李德清找其二哥商量应对办法。李德清在审查期间交待,一共和二哥商量了四五次,其二哥很爽快地说:“可以把事情全部推到我身上,就说房子是我建的,拆迁款我全拿走了,我是自由职业者,政府能拿我怎么样?”李德清自己也认为,这事情只能从家庭内部找一个人来扛,外面的人不合适。
除了找亲哥哥顶包之外,惊恐不定的李德清去年8月份找到铁哥们罗某某,对他说,如果有人问起这个事,就说当时买地、建房全是他哥哥的事,罗某某满口答应。
最终结果
案发后自愿认罪 被判6年他没上诉
纪检机关根据调查掌握李德清涉嫌犯罪的问题后,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2011年11月15日,李德清被浦口区检察院以涉嫌犯贪污罪批准逮捕,2011年12月30日被提起公诉。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德清在担任浦口区江浦街道新合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根据浦口区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担任滨江大道拆迁工作小组副组长,在明知自己搭建的房屋不具备合法产权的情况下,以虚假的产权资料冒充该拆迁房屋的补偿依据,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09642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在办案机关让其说明问题时,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案发后,其亲属向办案机关退回了全部赃款,李德清自愿认罪。
2012年2月9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德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贪污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李德清没有上诉。
相关人员处理
江浦街道建管所建房员王某某等工作作风不实,失职渎职受到纪律处分。(通讯员 安官石 记者 孔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