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致富”暗地贩卖淫秽光盘 音像店女老板获刑
中新网南京7月30日电(张燮 朱晓颖)原本是合法经营音像制品的女老板,却为“致富”低价购进淫秽光盘,再加价出售,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发财梦没有实现,却换来了一年有期徒刑。30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该院一审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现年29岁的女子姜某原是江苏新沂某镇上的一名小老板,她在镇上经营着一家音像店,对外销售音像制品,生意做得还不错。
2007年的一天,有人向姜某讨要色情内容的碟片,姜某顿觉这是一条“致富之道”,心想自己反正是卖碟片的,弄点黄色光盘卖卖倒也无妨。于是,为拓展“商机”,从2007年至2011年12月,姜某从曲某(另案处理)处以每盘1.6元的价格先后4次购买了淫秽光盘600余张,之后姜某在其经营的音像店内挂着合法经营的旗号,暗地里有声有色卖起了淫秽光盘,她以每张5元到10元不等的价格,将其中200余张淫秽光盘销售,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800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姜某的音像店内查扣尚未售出的各类淫秽光盘200余张,并予以销毁。
庭审中,姜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她称自己知道贩卖淫秽光盘是违法的,但在利润面前,还是“陷”了进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被告人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