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个城管武装部引质疑 公众忧加剧暴力执法
调查动机
一则“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局成立武装部,战时可参军参战”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议论。虽然有关部门对此回应称,城管成立武装部是管理预备役人员,以此庆祝八一建军节的到来,但坊间各种质疑声依然不断。城管成立武装部是否合理合法?为何会引起轩然大波?《法制日报》记者对相关部门和各方人士进行了采访。
8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委书记曹裕江亲自为该区城管局武装部揭牌,宣告该市首个“城管武装部”正式成立。
在发出一组图片和几百字的消息后,武汉市城管部门却陷入“集体噤声”:“这事儿归人武部门负责解释,我们不作任何回应。”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早在武汉之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在城管部门设立了武装部(或人武部),因低调处理,没像武汉城管成立武装部一样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武汉市成立城管武装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管武装部的成立缘何掀起轩然大波?《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城管成立武装部引热议
在第85个建军节,经过为期两个月的准备,汉阳区城管局正式成立武汉市首个城管武装部,该局首批40名城管工作人员加入民兵队伍。
按照官方发布的消息,汉阳区城管局武装部平时负责本单位民兵的组织建设、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和装备管理,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抗洪抢险等危难险重任务;战时,将负责组织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在当地媒体公布的消息中,有报道称这首批40名城管队员“率先成为全市城管战线中的‘特种兵’”。消息在转载过程中,被网络媒体冠以“战时能参战”等醒目标题,引发热议。
“这个应该不是应对战时,而是应对平时吧,他们的拳头应该不是挥向了敌人,而是挥向了普通百姓!”
“老百姓,尤其没钱租铺位做生意的,是否也要升级一下装备?”
“城管可以成立武装部?那环境保护、环卫市容、工商管理、园林绿化……是不是都可以成立武装部啊?这下可就真正实现‘全民皆兵’了!”
众多评论将“城管武装部”等同于“暴力执法”,还有一部分人对城管部门设立武装部的合法性产生质疑。
面对社会舆论的质疑,汉阳区城管局回应称,“民兵城管”接受的是军事训练、国防教育、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的训练,将强化统一行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对个别思想懒散、态度粗暴的队员将是改正和提高的机会,只会让城管执法树立和谐形象,不会加重暴力色彩。
官方称设立城管武装部合法
目前官方公布的消息称,下一步,汉阳区城管局武装部将组织更多执法人员投身民兵行列。
为何要在城管局成立武装部?“这事儿归人武部门负责解释,我们不作任何回应。”武汉市城管局一名负责人在电话中这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记者今日又专程来到汉阳区城管局,该局负责宣传的负责人不在单位,其手机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据公开报道,汉阳区人武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武装部在武汉全市并不多见,城管系统内更属首例;加入民兵组织、参与正规军事化训练,也有助于城管执法人员提升自身形象,改善执法水平。
今天,在汉阳区人武部政工部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法制日报》记者称,现在媒体对城管武装部的报道方向都是偏的,那些没搞清楚状况的民众是大放厥词,“当然,他们更多的是对城管的意见,我们人武部的这项工作绝对是合理合法,按规定进行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民兵组织。
我国《民兵工作条例》也规定,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应该说,城管部门设立武装部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适龄公民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虽然城管队员有其特殊性,但他们首先也是一名公民。”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祝捷指出。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多个地区的城管局也有设立武装部(或人武部):早在2006年7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城管局人民武装部就正式揭牌;2008年7月31日,江苏省高邮市城管局人武部、市公安城管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此外,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城管局(据了解,该局有100名城管人员,目前有60人左右加入了城管武装部)、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城管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城管局等也相继成立武装部。
风波曝城管体制及执法问题
“这个事之所以掀起轩然大波,在我看来,与网络媒体的过度炒作分不开。城管局设立武装部,其实类似于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等,只是叫法上有所区别。”祝捷认为,由于城管执法在普通群众的眼里等同暴力,这导致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对“民兵城管”做了过度解释。
“这个城管武装部,武装是针对谁的?官方没有对此作出说明,应该是引发网友强烈批评的源头。”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尚重生认为,如果城管武装部的逻辑是成立的,那么成立城管“特种部队”、“野战部队”也就是可能的,给群众留下的就是“暴力”的想象,不利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
尚重生建议,政府要公开城管武装部的职能,同时城管部门要学会沟通和化解矛盾,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城管执法公信力和合法性下降的良方。
这一点得到了祝捷的认同。“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城管部门要更加注重公正、文明、依程序执法,这才不至于产生依法设立一个内设机构却引起社会广泛质疑的尴尬。”他说。
“其实,最根本的还是要理顺城管体制、增加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祝捷指出,城管设立之初的定位是“综合执法部门”,现在却成了新的独立部门,与环卫、规划等部门又产生了执法权限冲突,结果可想而知。
记者了解到,旨在理顺城管体制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已于近日提交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将有望于年内出台。
□特别调查
本报记者胡新桥
本报见习记者刘志月
本报实习生张茉莉
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