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刑满释放盗窃老板37条中华烟及4根金条又获刑
专职为某公司老板开车的驾驶员陆平,很受老板赏识,可谁知他恶习难改,竟将老板放在车后备箱内的37条中华香烟以及家中的4根千足金金条窃走。今天上午,闸北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陆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1983年出生的陆平,2005年曾因盗窃被判刑,入狱5年。出狱后,他在劳动力市场被某公司老板王某看中,王某以每月3000元的工资,雇佣陆平为司机。陆平对这份工作非常满意。
谁知好景不长,陆平在外染上了赌瘾,不仅将打工积攒下来的钱输光,还欠了一屁股债。于是,他打起了老板的主意。由于工作原因,老板王某经常会在车内后备箱放置些高档香烟用于应酬。去年11月9日下午3时许,老板王某按照老样子拿了几十条中华牌香烟置于汽车后备箱内,随后让陆平开车送自己回家。陆送老板到家后,将车停在地下车库,老板便回了家。
陆趁机将王某放在车后备箱内的37条中华香烟窃走并销赃给他人。经估价,上述中华香烟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事后,陆见老板没有丝毫反应,心想既然老板这么有钱又这么粗心,索性放开胆子多捞几把。
同年12月25日下午1时许,陆平在公司看见老板把家里的钥匙放在了办公桌上,而老板人却不在。他就拿了钥匙开车直奔老板的家里,从卧室衣柜抽屉内窃得首饰盒一只,内有4根千足金金条。经估价,上述4根金条共400克,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
今年1月2日晚6许时,老板王某发现放置金条的首饰盒不见了,即向警方报案。3月23日,陆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盗窃老板王某中华香烟和黄金的事实。(通讯员 刘宁 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