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以放鞭为掩盖强拆市场领刑 4人召集数百人手
强拆布吉综合市场一案昨日一审判决
11人领刑郑弼武被判 10年
案件回顾
2012年正月初一凌晨,拆迁人员以放烟花为掩盖,强拆布吉综合市场,该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8月7日,龙岗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案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郑弼武等十人十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余思某五年有期徒刑。
该案于上月31日在龙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布吉综合市场部分商铺经营者到法院旁听了庭审。昨日,龙岗法院一审已审理终结宣判。听闻一审判决后,十一名被告均表示要上诉。
据了解,在大年初一的强拆中,市场的出入口等部位坍塌,市场内商铺的大量物品被毁坏。龙岗区布吉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到达现场,郑弼武等人指挥强拆人员对民警进行围困并继续拆除,布吉派出所随即增援将郑弼武等八人抓获。后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12年2月8日在安徽安庆将余思某抓获;于4月1日在江西南昌将赖惠强抓获。
龙岗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弼武、赖惠强、李奎、余思某等11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除余思某外,郑弼武等十人还无视国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
赖惠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后又故意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余某川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龙岗法院按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予以区分量刑,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郑弼武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赖惠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余某川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人李奎等七人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余思某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后,众被告人均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出上诉。(南都记者 徐超 通讯员 张建国)
瞄准拆迁几方欲捞好处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1年9月,被告人赖惠强得知布吉综合市场要拆迁,并了解到深圳邦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市场商户之间尚未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便欲争取到该拆迁工程。其后又了解到该拆迁工程将由郑弼武挂靠的四川金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包,便欲参与其间从中谋取利益,遂找到郑弼武,负责郑弼武与邦兆公司间的联系。
偷偷摸摸正月初一行动
2011年12月20日,被告人余思某(布吉综合市场负责人)代表邦兆公司在与金银建设公司的拆迁合同上签字,赖惠强将余思某签好字的合同再交给郑弼武签字,随后又将签好的合同送回邦兆公司。合同约定由郑弼武承包布吉综合市场的拆除工程,工程价款468万元。后郑弼武与赖惠强等人商定在2012年1月23日(大年初一)凌晨2时开始拆迁。
胆大四人召集数百人手
2012年1月22日晚,郑弼武准备好租来的炮机等机械设备,召集通过被告人李奎、“大伟”、“阿力”、“阿华”(后三人均在逃)找来的社会闲散人员余某川、吴某强、张某、陈某、温某兵、江某胜、蓝某裕等数百人到罗湖某酒店集合,并换好郑弼武事先购买的保安服,分乘郑弼武事先租好的九辆大巴前往布吉综合市场。
手持工具阻止强拆就打
23日2时许到达现场后,郑弼武向李奎等人发放警棍、焊有砍刀的钢管等工具,并安排李奎等数百人在现场组成屏障防止有人阻挠拆除。赖惠强也同时到达现场。郑弼武还组织人员在现场燃放鞭炮以掩盖炮机发出的声音。拆除开始后,部分商铺经营者闻讯赶到现场阻止拆除,并与众被告人发生肢体冲突,部分经营者被打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