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诈骗1.89亿拆迁款获刑15年 主犯自称替罪羊
原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委员梁达,伙同一房产评估公司经理马涛及康营村村委会主任张信,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高达1.89亿余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对本案一审宣判,主犯梁达因犯诈骗罪获刑15年,并被处195万元罚金。庭上,梁达多次称被冤枉,表示将上诉。
涉案赃款已全部冻结
今年42岁的梁达系初中文化,曾任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委员。据指控,2009年7月至8月,梁达伙同马涛,在康营村政府土地储备拆迁过程中,利用马涛经营的北京石鉴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虚报所承租的北荒子地块地上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骗取朝阳区人民政府拆迁补偿款1.53亿余元。
2009年8月,在同一拆迁项目中,梁达授意张信出具伪造的李东坡等六人租用其土地进行仓储经营的协议及证明,骗取国家停产停业补偿款共计2369万余元。
同月,在梁达的要求下,张信再次为其出具虚假的康一湖敬老院已正式经营的证明文件,骗取国家停产停业补偿款1226万余元。
三被告人分别于2010年5月和7月被抓捕归案。案发后冻结梁达的钱款共计1.9亿余元。
主犯梁达自称替罪羊
本案此前庭审时,梁达辩称其虽然拿了钱,但并没有诈骗。梁达的辩护律师也表示,梁虽然获得多于实际的补偿款,但并不存在“主动授意”的情节。拆迁公司在明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采取错误测量的方法,应视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必要妥协和退让。另外,梁达否认曾授意张信出具证明,并称康一湖敬老院虽未实际经营但获得停产补偿合法有效。
马涛则承认其所报的拆迁面积与事实有不符之处,但他认为自己出具的报告并非正式评估报告,没有诈骗故意,行为也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张信亦否认进行诈骗。他认为,自己仅仅是出具了证明文件。在此前的庭审中,张信称,自己当初为梁达出具证明是因为“抹不开面子”,认为两人均是村委会干部,且虚报面积这种事情其他人也心知肚明,“我不愿意去做‘坏人’。”
在昨日的庭审陈述中,梁达再次为自己开脱。他坚称无罪,称“这个拆迁从始至终就是个阴谋,有人先利用我,再抓我,最后收走我的钱,我就是个替罪羊!”当审判长询问“是谁的替罪羊”时,梁达支支吾吾地称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