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情人欺骗感情怒杀其两子女 被执行死刑
怀疑情人欺骗感情 杀害对方一双子女
惠东姐弟遇害案凶手昨受死
昨日,(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2010年的“9·27”惠东姐弟上学途中遇害案终审宣判。被告杨某群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2010年9月27日上午6时30分许,惠东县平山镇蕉田新寮路口发生一起两名儿童被杀案。案件发生后,惠州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破案,并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和走访,专案组于次日14时40分在惠东县平海镇西北村包公巷一小店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被告人杨某群与钟某珍经人介绍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杨某群为了与钟某珍结婚,向他人借钱筹备婚礼,带钟某珍回其老家准备婚礼。期间,杨某群给了钟某珍3000元让其与丈夫离婚,钟某珍也到惠东县人民法院提起与丈夫的离婚诉讼,但因其丈夫不同意,离婚之事一直拖延。
为此,杨某群认为钟某珍欺骗了他的感情,便多次向钟某珍夫妇追讨上述3000元,双方曾到公安机关处理此事,并达成调解协议,杨某群表示不再追究钟某珍还钱的责任。然而,不久后杨某群仍多次向钟某珍夫妇追讨,在遭到钟某珍丈夫的拒绝后,杨某群即表示若不还钱就让钟某珍家破人亡。
同年9月27日上午6时15分许,杨某群从其出租屋拿了一把水果刀并放在其摩托车上,驾驶摩托车来到钟某珍家所在村庄,在省道S356惠东县平多路段谭公村委新寮村村道入口处守候。当钟某珍的子女刘某妮与刘某杰骑自行车途经该处时,杨某群要求两人上其摩托车,遭到拒绝后,他随即上前将两人推倒在地,并用水果刀在两人身上连刺多刀,尔后将水果刀丢弃在现场附近,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被害人刘某杰当场死亡,被害人刘某妮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杰系生前被他人使用锐器(类单刃尖刀)刺戳、砍击致左侧锁骨下动、静脉断裂、心脏破裂大出血休克死亡;被害人刘某妮系生前被他人使用锐器(类单刃尖刀)刺戳、砍击致脑组织破裂、肝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群无视国家法律,持刀故意剥夺无辜的两名未满十周岁儿童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某群不服,遂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宣判后,杨某群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李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