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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官员廉政结论应来自群众的公论

2012年08月21日 09:52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不偷懒、不贪钱、不贪色、不整人”,原本是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每个公务人员必须做到做好。在“逢官心疑”的社会舆论环境中,官员将“四不”作为向公众公开承诺的内容,并定期述廉,确实很有必要。

  如今,提起贪污腐败,人们就不免会联想到1997年以来河南省交通厅4任厅长“前腐后继”。第二任厅长张昆桐在上任时决心吸取前一位厅长的教训,还向上级写了血书,立下军令状,但不到十个月就贪污受贿几百万。第三任厅长石发亮更是一个反腐倡廉的“热衷”倡导者,逢会必谈腐败堕落,耳提面命下级要廉洁从政,但他贪污的胃口却比谁都大。

  而祁东县长雷高飞在网上晒廉政承诺书遭遇“热脸遇到冷屁股”的尴尬,其实正是来自公众对官员公信力的焦虑。破解“逢官必疑”的舆论形态,保证官员职务上的廉洁性,必须坚持将官员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展开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做到办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金碑银碑不如百姓的口碑,官员的廉政结论应来自群众的公论。(徐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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