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去年查办渎职侵权案 涉案179人75人获实刑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获悉,自2011年至今,郑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涉案人员179人,其中75人被判处实刑,实刑率高达41.8%,位居河南省检察机关首位。
近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对可能判处实刑者,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深挖余罪,以多罪名起诉等方式,不断提高实刑判决率。据介绍,自2011年至今,郑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涉案人员179人,其中75人被判处实刑,实刑率高达41.8%,在全省检察机关中排名第一。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7月,郑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称号。
果断立案防止串供毁证
郑州市检察院规定,对证明渎职侵权犯罪的基本证据一经查实,就果断立案,及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或逮捕强制措施,防止串供、毁证情况的发生,也为法院做出实刑判决提供了参考。
在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源所原所长肖某等5人玩忽职守,导致4961平方米的土地被非法占用一案中,新密市检察院在对此案初查后,于2011年3月立案,并及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最终,5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深挖余罪争取多罪名起诉
对于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具有主观故意的渎职侵权犯罪,郑州市检察机关则通过外围排查,深挖犯罪嫌疑人渎职侵权行为背后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徇私情节,争取以多个罪名起诉。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此类案件4件5人,5人均被判处实刑。
2011年10月13日,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接到郑州市地税局迎宾路税务所不征、少征税款的举报线索后,侦查人员经过卧底侦查,查明郑州迎宾商贸市场部分商户少缴税及郑州迎宾商贸公司少缴税款的相关犯罪事实。最终,惠济区地税局迎宾路税务所原所长王某被法院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大河报记者李红汛实习生刘启路通讯员张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