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拖架被偷 管理员持枪自行“破案”致1死2伤
运煤的拖架被盗,煤厂管理员怀疑是外地来的民工干的,于是采取暴力自行“破案”,持猎枪、短火药抢、钢管等殴打、逼问民工指认同乡,酿成一死两伤的血案。近日,记者从市二中院了解到,随着最后一名逃犯田某落入法网并获刑,这起发生在奉节县草堂镇的血案画上了句点。
据悉,这家煤厂位于奉节县草堂镇前进乡,是当地男子王某父亲开的,王某与田某、阿洪(化名、另案处理)3人在厂里当管理员,田某负责井下瓦斯检验与放炮,阿洪负责保管等工作。
1998年10月5日,又到了煤厂发工资的日子。王某来到厂里给工人发工资,田某告诉王某,厂里拉煤的拖架前些天被偷走了一个,怀疑是来自湖北恩施州的工人所为,并且“锁定”了是恩施州民工阿吴(化名),于是提议把阿吴的工资扣了。王某提出,先把阿吴这个人找到。
当时,煤厂驾驶员林某也来到厂里,王某要林某帮忙,林某就同意了。听说对方很凶,田某等4人开始准备好了猎枪、钢管、火药枪等武器。当晚,4人揣起武器气势汹汹出发了,他们要去找偷东西的人。
不一会,田某等4人就来到了一户刘姓农户家,工人罗先生等人住这里,他们决定先去问问跟阿吴很熟的罗先生。接着,田某和阿洪提着钢管率先走进去,二人进屋就举起钢管殴打罗先生,追问阿吴的下落未果。
据了解,煤厂一个运煤的拖架不见后,阿吴也有几天不知去向,而恰好阿吴的同乡刘先生、毛先生两人当时也来到该煤厂找工作,暂住在小兵(化名)的家里。
在打伤罗先生后的第二天晚上,田某、王某、林某和阿洪一行4人又来到小兵家中。他们将毛先生打伤,然后田某、王某等4人又将毛先生带到镇上另一家煤厂,让他去找出“小偷”阿吴。由于没找到人,田某等人又把毛先生带回自己煤厂。田某叫毛下跪,并与阿洪一起用钢管殴打毛。
后来,他们再次跑到小兵家中,让刘先生带路去找偷东西的人。刘先生走了一段路后不愿再走,遭到田某等人钢管袭击,直到刘先生被打趴在地,4人才住手。
当天凌晨2点过,刘先生因伤势过重身亡,殁年37岁。
案发后第二天,听说刘先生死亡后,田某等4人纷纷逃跑。但不久,王某、林某、阿洪相继落入法网。王某、林某均被判刑,阿洪也被另案处理。
去年10月27日,逃亡了13年的另一名管理员田某在广东惠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4月,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田某提起公诉。市二中院认为,田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市二中院近日一审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重庆商报 陈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