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勒脖抢劫独行女性 数罪并罚被判刑19年
2012年08月28日 11:12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被告人苑某某多次深夜对女性实施“勒脖子抢劫犯罪”。日前,经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苑某某执行有期徒刑19年。
2011年11月8日22时,在本市南开区白堤东里附近,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用黑色塑料包皮电线勒住被害人颈部后抢走被害人挎包,挎包内有现金、手机等物品。之后的一个月,红桥区、西青区又发生了两起类似抢劫案。经分析,三起抢劫案呈现出四个共同特点:作案时间均为夜晚、作案对象均为独自夜行的女性、作案手段均是从背后用绳类猛勒被害人颈部、被害人均无法辨认作案人员相貌。三起抢劫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公安机关加大办案力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苑某某抓获,经审讯,苑某某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承认上述三起抢劫案均是其所为。日前,红桥区法院数罪并罚,判处苑某某有期徒刑19年。
针对此案,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女性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晚上尽量避免独自出行,如遇危险要冷静处理并及时报案。(新报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宏检轩 高文东)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