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男子招生诈骗四十余万获刑九年
中新网太原8月29日电(王璐 赵静)29日,记者从山西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获悉,山西一男子赵某先后在太原、天津等地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机进行招生诈骗,诈骗金额达40余万元人民币,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赵某是山西省介休市人,现年36岁,中专文化。2005年7月初至8月中下旬,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机,赵某先后在太原、天津等地谎称其与武警指挥学校、天津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高校有特殊关系,可为被害人子女办理上述学校的入学手续,先后在太原、天津等地以转账或者收受现金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48.5万元。案发后,除退还被害人陈某人民币4万元外,其余赃款已全部挥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44.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