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生意亏本改行盗窃 不满“收获”纵火泄愤
中新网盐城9月3日电(谷华 大韦 陈华)李某生意亏本欠下近十万元的债务后,竟选择盗窃,但自“入行”开始,大都空手而归。在最后一次入室盗窃中因未有收获而放火泄愤。3日,江苏东台法院以其犯盗窃罪和放火罪数罪并罚,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半。
原来,李某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2010年倒腾鸡蛋生意时因驾驶不善致使整车鸡蛋翻入河中,欠下近十万元债务。遭受重大挫折的李某彻底丧失信心,便“改行”盗窃。但自“入行”后,李某大都空手而归,两年来只“收获”五千余元物品。今年2月,当李某再次入室行窃无果后,想到自己“失败”的人生顿时悲愤交加,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受害人的被子、羽绒服等物品逃跑,后被群众及时扑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又在居民区实施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