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冒充厂长称能揽工程 诈骗35万被判刑
2012年09月05日 17:23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一无业男子将自己包装成“厂长”骗取他人信任,随后以能办工作、揽工程为由,骗得现金35万元。日前,该男子被红桥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本市无业男子刘某到红桥区某浴园洗浴期间,与该浴园经营者高某相识。刘某谎称自己名叫“刘宝军”,并虚构其系天津开关厂厂长,骗取了高某信任。而后,刘某又编造谎言称,其有能力将高某及其亲友办到天津开关厂工作及能帮高某承揽工程,并以打通各种关系等名义,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在上述浴园内先后骗取高某现金人民币共35万元。得手后,刘某逃逸并将诈骗所得赃款全部挥霍。
2010年8月30日,高某到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8月19日,高某发现刘某行踪后,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案发后,刘某家属已用其居住的本市北辰区的一套房屋作价35万元赔偿了高某的经济损失。(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温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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