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草案:旅游者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中新网9月6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中国人大网今日公布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称,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草案将旅游者权利义务单设一章。草案指出,旅游者有依法平等享用旅游资源的权利。旅游者有方便和及时获取旅游必要信息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应当得到尊重。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满足其合理的个性化服务需求。旅游者人身、财产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旅游服务提供者、当地政府和其他相关社会机构及时救助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旅游服务提供者、当地政府和其他相关社会机构及时救助的权利。
草案对旅游者的义务也做了规定,草案称,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目的地的社会公共秩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或者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接受国家或者社会公共组织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