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宣判23人家族式涉黑案 黑老大被处无期徒刑
中新社广州9月7日电 (奚婉婷 刘建党)广州市中级法院7日宣判一宗以杨刚为首的23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黑老大”杨刚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被处以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2岁的安徽籍人士杨刚,2006年至2010年间伙同亲属、老乡等人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一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00余万元,致使1人死亡1人重伤。
其中,2008年下半年,为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主犯杨刚经营了一间装饰公司,并以该公司为据点开设赌场。杨刚伙同其他同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绑架、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殴打、驱赶追收货款的商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0年12月10日凌晨2时许,杨刚与被害人黄某忠、胡某军因之前的债务纠纷发生口角,杨刚指使手下刘斌等人持工具与对方发生打斗。后刘斌持随身携带的刀具朝胡某军等人的身上捅刺,致被害人胡某军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杨刚被当场抓获。
此外,由杨刚领导的黑社会组织中还有成员涉及非法买卖枪支。
最终,法院决定判处主犯杨刚无期徒刑,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并对在杨刚指使下实施杀人的另一黑社会成员刘斌处以死缓,其他成员也均被判处1年4个月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