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俩盗窃骨灰盒进行敲诈 1周作案5起被判刑
蚌埠人蔡某进、蔡某法是叔侄关系,二人为发财竟打起盗窃公墓骨灰盒进行敲诈勒索的勾当,一周之内,流窜我省多个城市疯狂作案5起,索要钱财 17.9万元。日前,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起离奇的敲诈勒索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铜陵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进、蔡某法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7万元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去年12月20日晚,蔡某进伙同侄子蔡某法驾驶一辆从租车公司租赁的黑色现代轿车,来到明光市某陵园。二人翻墙进入陵园内,撬开路边的墓穴,盗走两个骨灰盒藏匿后,通过手机拨打陵园管理处电话,称被盗骨灰盒在其手中,要求陵园管理处向指定的邮政储蓄卡汇款4万元,否则就向社会散播骨灰盒被盗窃的消息,陵园管理处在被告人的要挟下,不得不分三次向其指定银行卡汇款2.9万元。 12月21日晚,被告人蔡某进伙同蔡某法采取同样的方法,在淮南市某公墓盗走两个骨灰盒藏匿,并敲诈陵园管理处2万元。
12月24日晚,二被告人再次采用上述办法敲诈舒城县某陵园2万元。 12月26日晚,二被告人又采取同样方法试图敲诈铜陵县某陵园管理处5万元,该陵园管理处接到要挟电话后,核实骨灰盒被盗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二被告人敲诈未能得逞。
第二天晚上,二被告人又窜至宁国市某公墓,盗走两个骨灰盒藏匿后,通过手机拨打公墓管理处电话,索要6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敲诈钱财未能得逞。案发后,上述骨灰盒已全部被追回,公安机关追回赃款49100元;二被告人退回其余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进、蔡某法盗墓后向他人索要钱财17.9万元,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因二被告人意志以外原因,有11万元未能敲诈得逞,属犯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安徽商报 黄冬松 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