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捐精猝死案开庭 不公开审理庭辩三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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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洪山区人民法院对华科大研究生捐精猝死案进行不公开审理。
2011年2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34岁研究生郑刚,在湖北人类精子库捐精时猝死。时隔一年多,郑刚的父亲郑金龙将华中科技大学告上法庭,索赔各种费用400多万元。6月19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由于原告准备不足,法院宣布择日重新开庭。
从上午9点到11:40,审理这桩案件的法庭房门紧闭,从各地赶来的记者被拦在警戒线外面。庭审持续近3个小时,除了10点半左右有一次短暂的休庭,一直在紧张进行,没有当庭宣布审理结果。
疑问一:
为什么不公开审理?
6月19日,洪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审理此案时是公开审理。间隔两个多月,第二次开庭却变成了不公开审理。这个变化让许多人感到不解。
郑金龙接受媒体访问时曾表示,自己希望公开审理。他说,儿子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如果不让社会各界市民和记者旁听,对他这样一个农村老人来说太不公平。
日前,同济生殖专科医院院长熊承良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表示,他们事实上也希望公开审理,但法官认为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不宜公开。
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名负责人证实了熊承良的说法。他说,之所以出现从公开审理到不公开审理这个变化,是因为被告方从之前的华中科技大学一个增加到三个,其中就包括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同级生殖专科医院湖北人类精子库。因此依法不公开审理此案,但他同时表示,法院会在此案审理到一定阶段后,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
疑问二:
为何状告三家单位?
郑金龙第一次的起诉对象为华中科技大学,第二次开庭则将被告人追加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生殖专科医院和协和医院三家。为什么会出现这一变化,三家单位与死者郑刚又分别有着哪些联系呢?
郑刚出生于1977年9月23日,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一名在读研究生,事发时在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临床学习。2011年春节,湖北省人类精子库试运营,公开招募志愿者,郑刚签署“知情同意书”成为其中一员。
2月12日上午,当郑刚第5次走进捐精室,意外发生了。2个小时后,工作人员见郑刚所在的房间还没动静,敲门没有回应,找出备用钥匙打开门,发现他倒在地上。下午2点,郑刚被送往同济医院进行抢救,确认为猝死。
郑金龙认为,华中科技大学写标语鼓励学生捐精,和郑刚捐精死亡有一定因果联系。并且,郑刚出事时还是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学生,学校对此有责任。同时,郑刚在隶属于武汉同济生殖专科医院的湖北人类精子库发生意外。而把协和医院也列为被告,是因为郑刚出事前在该院进行临床学习。
庭审后,华中科技大学的代理律师何丹称,法庭已查明,生殖中心是独立法人资格,应独立承担责任,华科大及协和医院并非适格的民事主体,不应承担责任。
同济生殖专科医院代理律师、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利强认为,生殖中心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进行操作,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疑问三:
庭审有哪些焦点?
万利强说,庭审的焦点有3个。一是事发次日,死者家属与协和医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签署的三方协议是否有效;二是被告方是否存在过错;三是原告索赔金额是否合理。
为郑金龙提供法律援助的湖北搏发律师事务所王艳梅也称,三方协议能不能成立,和被告方是否存在过错,是庭审的焦点。
那么,这份关键的三方协议是怎么回事呢?
2011年2月13日,也就是郑刚意外死亡的第二天,郑刚的家属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进行了一次协商,并签署了一份协议。在这次协商中,家属的代表是郑刚的妻子吴琳、哥哥郑静和舅母王桂荣;医学院代表是律师万利强。
协议中提到:两家机构出于人道主义,支付郑刚家属丧葬费、生活补助等共8.8万;减免吴琳在校读研期间的学费1万元、补偿其一年半生活费1万元;郑刚家属不再就此事以任何形式向两机构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发布任何对两机构不利的言论。
郑金龙告诉记者,郑刚出事后,他还极力要求为儿子尸检,但遭到院方的拒绝。
而万利强对此坚决否认,学校是希望做尸检的,哪怕由学校承担费用。当时他询问家属的意见,家人不同意,认为对尸体进行解剖太残忍。
郑金龙要求撤消这份协议,他的代理律师王艳梅认为,只有证明在不知情情况下签署协议或协议内容明显有失公正方可撤消协议,此外,协议签署满一年后不能撤消,到时看法院怎么认定。
疑问四:
索赔400万靠谱吗?
两次开庭,郑金龙都没有请律师,法庭指派搏发律师事务所的王艳梅律师,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郑金龙算了一笔账,请律师按0.9%的比例,索赔400万,就得支付给律师36万。他说,为打官司搜集证据,他已先后花掉了20多万,还借了高利贷。
这40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呢?郑金龙说,他曾经在同济医学院研究生科看到一份材料,硕士研究生的收入大概每月6800元,博士生是每月1.28万元。郑刚读完硕士再读的博士,所以他的死亡赔偿金应该是硕士生的收入加上博士生的收入。按最高20年计算,加上父母抚养费,丧葬费,算下来就是400万元。他自称是花了110万才把儿子培养为博士的。
郑金龙告诉记者,如果对方要求庭外调解,那就是200万起,不同意,就按400万告。但对此,被告律师明确回应:不可能。
判决结果会是怎样?成了最受关注的话题。对此,郑金龙的法律援助律师刘杰认为,即使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存在过错,也应公平赔偿,之前的8.8万元只是人道捐赠。
郑金龙最后向记者表示,如果不能遂愿,他会将官司进行到底。
庭审的3个小时里,72岁的郑本林坐在大厅等待,身边放着一个装着材料的大旅行箱。他是郑金龙的邻居,也是郑家湾的老村长,被请来帮忙搬运“证据”材料的,每天80元,包吃包住。
老郑说,郑刚是村里出的第一个博士,听说他捐精出了事,大家都替郑金龙喊冤。陪着郑金龙打官司,这是第二次了。“他在深圳的大儿子和他闹翻了,老伴也跟着去了大儿子那里,家人都不支持他做这个事,但村民们都很同情他。
记者见到,郑金龙没有其他家人随他一起来汉,因为证据材料太重,他请了个人帮他拿材料。
记者拎了拎老郑身边的箱子,足有几十斤。老郑说,这样的箱子一共有4个,郑金龙带进去一箱,律师事务所还有两箱。
昨天早上,两人拖着几大箱材料,坐了3个小时的汽车,赶来与律师会面。晚上,发现郑刚的学位证书和其他几份材料落在家里,他们连夜赶回去拿,打的费花了三百多块。赶回来时已经夜里11点多了,两人找了个小旅社住下,一共花了60元。
记者通过法庭窗子的一角看到了庭审一角,庭审显得还比较安静,庭审结束时,记者见到郑金龙在认真地卷着两幅儿子的巨幅照片,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显得很激动,不停地大幅度地挥着右手。
记者武叶 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