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精英涉商业贿赂落马 设备采购成重灾区
新华调查:医疗精英“落马”的背后——深圳医疗系统腐败系列案调查
一份长达17页的起诉书,历数原深圳市龙岗区横岗人民医院院长孔德奇13年来收受324.2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9月18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曾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医疗系统腐败系列案再现新进展。
深圳医疗反腐专项行动迄今已立案21件23人,涉及市、区医院13家,涉及医院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16人,5名医院正副院长、4名科室主任涉嫌受贿。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些医疗精英因涉嫌商业贿赂“落马”的背后,医疗设备、药品和耗材采购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触目惊心。
“关照”设备采购 鲸吞百万巨款
深圳市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显示,1999年至2012年,孔德奇在担任深圳市龙岗区大鹏人民医院院长、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龙岗区横岗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医院工程、药品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和人事任用等机会,收受贿赂324.2万元,其中的“大头”来自医疗设备采购期间的商业贿赂。
13年来,仅帮助设备供应商吴某某向大鹏医院销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向平湖医院销售三维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向横岗医院销售麻醉机等多项医疗设备,孔德奇所收到的“好处费”累计就高达188万元人民币。
案件侦查人员告诉记者,孔德奇的住处除大量现金、银行卡、存折外,XO、丹尼诗顿等高档烟酒比比皆是。此外,孔德奇还利用收取的贿赂款购买两套住房和三间商铺。为了怕被别人知道自己房产太多,孔德奇使用了亲戚的名义购买、登记。
孔德奇一案,仅是今年6月初曝光的深圳医疗系统腐败系列案的一例。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4月,该市福田区检察院反贪局在查办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方面的商业贿赂犯罪时,发现医疗设备、耗材和药品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带有普遍性,牵扯出不少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有受贿问题,全市检察机关由此在医疗系统集中开展反腐行动。
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三大腐败重灾区浮出水面
记者在深圳调查发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的这批案件,均涉及医院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耗材和药品采购中收受供应商贿赂的犯罪事实,而这三点也成为多位医疗精英“落马”的腐败重灾区。
一是设备厂商和代理商花重金对医院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行贿,使这些受贿人按照行贿人提供的仪器参数设置采购标准,使得表面上的公开招标变成“明招暗定”。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尽管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设备需要通过深圳市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但医院和使用科室对于该设备的配置和参数有决定权,给“定向招标”提供了空间。此次医疗系统腐败案中,某医院口腔科主任就是按照设备供应商代理的牙椅设备参数修改了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参数,使该公司顺利中标,从而收取了数十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
二是医疗耗材采购过程中普遍存在回扣现象,代理商往往用高额回扣来利诱医生提高耗材使用量。由于耗材的利润惊人,甚至有代理商亏本卖设备给医院,目的就是通过耗材赚取高额利润。某医院设备科科长通过医院内采购的方式回避政府统一采购,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某公司的乳腺活检取样设备,从而使该公司的设备相匹配的耗材顺利进入医院。
三是药品采购过程中的贿赂行为几乎涉及所有遭调查的医院。深圳市检察机关调查某抗生素药的代理商时发现,该药品进入某个医院需要向相关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行贿,代理商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会根据销售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回扣。某医院药剂科主任供述称,医院每采购一盒阿奇霉素颗粒,就能获得3元人民币的回扣,仅一年半时间回扣就高达几十万元人民币。
医疗系统对反腐重视不够执行不力
令人扼腕震惊的是,此次深圳医疗腐败案涉案人员普遍具有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在医疗领域颇有建树,堪称行业精英,但结果却走上犯罪道路。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认为,之所以多位医院高管精英涉嫌商业贿赂,一方面是这些人道德滑坡,经受不住吃请礼金等各式诱惑,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对医疗系统反腐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的问题,有些医院抓行风、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加上现行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定价、招标采购等存在制度缺陷,形成了行业潜规则。
深圳市检察机关相关办案人员则认为,医院负责人和科室领导的权力较大却缺乏有效监督,为部分人受贿提供了便利。如向孔德奇行贿的吴某某说:“只要院长肯帮忙,基本上都能顺利中标,所以中标后给院长送一定的好处费,也是约定俗成的事情。”
针对这一系列腐败案暴露的问题,深圳卫生系统已出台禁药械采购回扣、禁物资供应回扣、禁外泄统方信息、禁涉利礼金红包、禁开单提成获利等“五条禁令”,并于7月启动医药分开改革,全市6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记者詹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