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毒枭糯康涉嫌多项罪行 将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图为主犯糯康在庭审现场。中新社发 张浩林 摄
曾在湄公河流域“不可一世”的缅甸籍毒枭糯康因涉嫌犯有多项罪行正在中国刑事法庭接受为期3天的公开审判,如果指控成立,糯康将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糯康及其操控的非法武装集团5名核心成员被指控于去年10月在湄公河上劫持两艘中国商船并残忍杀害13名中国船员。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惨案的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从中国公安部专案组了解到,此次案件从侦破到审理是湄公河流域跨境安全合作的典范,糯康集团主要力量现已全部覆灭,残余势力也“作鸟兽散”,这个“金三角”地区最大武装贩毒集团的垮台对其他非法武装也是一种强力震慑。
由于6名被告分属缅甸、老挝、泰国等国国籍,检察机关为被告人指定了傣语、老语、拉祜语和泰语翻译,包括同声传译和现场四名翻译。旁听席上,13名遇难中国船员的亲友和媒体记者们神情严肃、专注地盯着审判席。
虽然在看守所看押期间,糯康已向警方供认所犯罪行,但首日审理中,他又当庭矢口否认参与案件的策划和指挥。然而在随后的庭审中,“二号头目”桑康等5名被告均在法庭上指认糯康就是案件的主谋。
21日,在证据面前,糯康又当庭表示“请求中国政府给予从宽处理。”
检察机关认为,糯康及5名同伙勾结少数泰国军人在湄公河上劫持中国商船“华平号”和“玉兴8号”,并在泰国水域残忍杀害13名中国船员的事实准确、证据确凿。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将出示大量包括DNA检测、尸检报告、弹痕鉴定、证人证言等证据。其中,泰国方面提供了近800页的证据材料。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林说,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公民实施犯罪,由中国法院来审判,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不多见的,但根据国际公约和中国刑法有关规定,湄公河案被劫船只在中国注册、悬挂中国国旗,案件受害人是中国公民,因此中国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湄公河惨案的侦破经历复杂曲折,历时6个多月。中国公安部专案组专家表示,案件侦破正是得益于中国、老挝、缅甸、泰国的密切协作,创新跨国安全合作模式开展联合执法,这也为未来湄公河区域安全合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
湄公河全长近五千公里,在中国境内称澜沧江,从中国西双版纳出境后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越南,是亚洲唯一“一江连六国”的国际河流。
20世纪末,各国为打通澜沧江—湄公河航道做出了艰难的探索,直到2000年,中缅老泰四国正式签订通航协定,湄公河航运的开通极大促进了地区经贸繁荣。
有关部门初步统计,惨案发生前,航行于湄公河上的中国籍商船有116条,另有20艘船舶为老挝籍、缅甸籍,但基本为中国人所有。在这些船舶上工作的中国船员人数超过1000人。惨案发生后,湄公河流域的中国船舶曾一度停航。
2011年12月10日,中老缅泰四国实现湄公河首次联合巡逻执法,湄公河国际航运才逐步恢复。10个月来,四国在湄公河流域已开展了5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护航15次89艘船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21日,第六次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以“联合查缉”的方式推动联合巡逻执法向打击跨国犯罪延伸。
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朱德忠说:“刚开始,周边国家有所顾虑,我们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增信释疑工作。在各方努力下,每次联合巡航都取得了突破和进展。”
“目前运营船舶达到87艘,除了部分船舶退出市场,没有因安全顾虑而停运的船舶。湄公河航运基本恢复到了案发前水平。”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国际执法处副处长黄伟说。
中国公安部专案组专家告诉新华社记者,糯康被抓后其残余势力不会再对湄公河航运产生实质性威胁,下一步将对湄公河老挝一侧陆上重点地段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水上巡逻向沿岸陆地共同打击犯罪层面延伸。(记者李萌、李怀岩、许林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