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交通肇事欠下债务 租车抵押骗钱被抓获
2012年09月24日 16:49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漫画/李慧涵
宁河警方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中,将伪造证件租赁汽车再抵押骗取钱财的李某抓获,其涉案金额达90余万元。昨天,李某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1年6月,李某驾驶车辆在宁河县芦台镇一路口将行人撞成重伤。为此,李某欠下一大笔钱。面对债务,李某打起了租赁再抵押,套取资金用来还债的歪主意。
2011年12月,李某在宁河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黑色轿车,后使用虚假车辆手续和身份证明,将轿车抵押给宁河县某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获得借款10万元。2012年初至2012年5月间,李某三次以同样的方式获得借款30万元。2012年8月,某汽车租赁公司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归还所租赁的4辆轿车。为躲避汽车租赁公司,李某更换了联系方式并逃匿。8月15日,汽车租赁公司向宁河警方报案。
宁河警方经缜密调查,于9月10日将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又供出在2011年11月,以开办企业为由将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作为抵押,向一中介公司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50万元用于还债和挥霍的犯罪事实。(渤海早报 记者刘长海通讯员李建宁刘宏岩)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