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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县三官员利用扶贫项目受贿索要回扣

2012年09月25日 07:4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海南临高三官员从扶贫项目中吃回扣

  海南省临高县扶贫办原主任林世庄,利用扶贫项目4年非法收受回扣58万元,并授意该办工作人员王成利和原副主任周卫斌收受回扣进行分成。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对林世庄、王成利、周卫斌3人,判处6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利用扶贫项目受贿要回扣

  2006年,临高县扶贫办公室为实施橡胶生产扶持项目,需要批量购买橡胶苗扶持农民种植。同年下半年,儋州市庆泽苗圃场老板覃某获知后,请时任该县扶贫办公室主任林世庄吃饭,并洽谈橡胶苗购销事宜。覃某得知购销苗金额为21万元时,双方就签订了《天然橡胶良种苗木购销合同》。到账后,覃某取出9.28万元回扣给林世庄。

  覃某与林世庄牵上线后,便约定长期合作。2008年9月21日,林世庄再次与覃某签订了一份《天然橡胶良种苗木购销合同》,购销金额47.8万元,林世庄授意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成利和原副主任周卫斌负责该项目。2009年1月6日,购苗款到账,次日,覃某将3.28万元和9.523万元的回扣款,分别转存入林世庄儿媳的账号以及周卫斌账户。随后,周卫斌、王成利、林世庄3人分成。

  2008年、2009年、2010年,林世庄再次利用临高县扶贫办采购橡胶苗、桑苗扶贫项目,先后签订7份购销合同,直接和授意他人多次收受回扣进行分赃。

  扶贫办原正副主任均获刑

  经审理查明,临高县扶贫办在组织实施200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度橡胶、槟榔、桑苗生产扶持项目过程中,林世庄、王成利、周卫斌利用签订购销合同的机会,数次收受覃某等人回扣款,其中林世庄受贿金额58.077万元,个人分赃49.641万元;王成利受贿金额26.119万元,个人分赃5.719万元;周卫斌经手9.523万元,个人分赃2.736万元。

  另查明,林世庄、王成利、周卫斌均于2011年3月25日向海南省检察二分院投案,并分别退赃16万元、5.6万元和2.736万元。

  法院认为,林世庄、王成利、周卫斌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犯罪中,林世庄与行贿人洽谈,商定具体回扣数额、收取回扣的具体方式、主持分赃并分得大部分赃款,是主犯。王成利、周卫斌只是收受赃款,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沉思录

  近年来的反腐实践证明,腐败现象不仅出现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一些平日里的所谓“清水衙门”也被“蛀虫”所惦记。而发生在海南临高的案例更令人深思——扶贫项目竟成为不法官员的交易对象。由此,我们不得不明确,反腐监督不能留下任何死角,只要有权力,就有可能滋生腐败,就必须建立健全的反腐监督体系。(记者 吴晓锋 邢东伟)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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