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伙同他人拐卖准弟妹 获刑5年半
2012年09月26日 09:37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今年4月10日上午,大连旅顺口公安分局三涧堡派出所接到村民金某报案,称自己四儿子的对象秦某,于4月4日出门至今未归且与家中失去联系,后经查,秦某是被自己对象家的嫂子拐卖到了外地。近日,这宗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拐卖妇女案件宣判。
据了解,4月4日,侯某凤(嫂子)、李某、侯某环经事先预谋,以帮助秦某找工作为由,由侯某凤、李某将秦某先骗至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后侯某环伙同在内蒙古的被告人海某,将秦某从水师营骗至内蒙古自治区。侯某环允诺事成后给侯某凤、李某以及海某好处费,后侯某环将秦某“介绍”给他人为妻,并商定收取好处费2万元(实际已得1万元)。而田某在明知侯某环犯罪后,为其提供了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经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凤、侯某环、李某、海某以出卖为目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遂以该罪分别判处侯某凤、侯某环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五年,海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对四名被告人并处罚金。而被告人田某明知侯某环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遂以窝藏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半岛晨报 张慧记者杨雪)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