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假烟被抓获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09月26日 10:46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五年多的时间,为牟取暴利,尹某、张某等人大肆销售假冒名烟,最终把自己送进班房。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尹某等人上诉,维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尹某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维持对另一上诉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的判决。同期,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另一名被告人黄某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了解,被告人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卷烟)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安徽省尚属首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7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黄某为牟取暴利,从广州市多次向被告人尹某、张某等人销售假冒“中华”、“玉溪”、“南京(九五至尊)”等品牌的伪劣卷烟,并通过物流方式运至马鞍山。尹某、张某等人购得假冒伪劣卷烟后,非法批发销售给马鞍山市烟草零售户霍某、赵某等60余人。在此期间,尹某、张某等人共向黄某支付购买假冒伪劣卷烟款500余万元。2011年1月24日,马鞍山市公安局经过严密侦查,成功抓获尹某、张某等人,同时查获假冒“中华”、“玉溪”、“南京(九五至尊)”等品牌的伪劣卷烟430余条,货值22万余元。该案于2011年3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同年10月20日,主犯黄某在广东省东莞市落入法网。(记者刘明培 通讯员吴军 谢冰)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