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高考诈骗案147余万元被骗款全部返还
2012年09月27日 15:0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高考诈骗案被骗款返还仪式,向翟羽佳等6名受害人返还被骗款80余万元。加之此前已返还的4名受害人67.8万元被骗款,共返还10名受害人147.8万余元。
2010年9月,被告人刘程程等5人编造所谓的“西部计划试点班”来“招录高考的低分生”,其将行骗地点设在西北政法大学院内,私刻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公章、假扮校长,诈骗10名学生家长建校费、好处费、学费、住宿费等147.8万余元;后被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民警抓获。2011年8月19日,咸阳中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程程等5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追缴被告人刘程程等5人违法所得147.8万余元。(记者 朱云峰 通讯员 殷春波)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