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披露“保障律师执业权”工作进展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表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指出,中国致力于拓展律师发挥作用的空间,截至2011年底,中国共有律师21.5万人,2006—2011年期间,全国律师共为2454222件刑事案件提供了辩护,比2001—2005年期间增长了54.16%。
白皮书说,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律师事务所1.82万家,与2008年相比,增长31.6%,;共有律师21.5万人,其中,专职律师占89.6%,兼职律师占4.5%。2011年,全国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39.2万家,与2008年相比,增长24.6%;办理诉讼案件231.5万多件,与2008年相比,增长17.7%;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2.5万多件,与2008年相比,增长17%;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近84.5万件,与2008年相比,增长54.5%。
白皮书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公正处理至关重要。针对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中存在的困难,近年来,中国修改完善法律,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法律保障。2007年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参与诉讼特别是刑事诉讼应当享有的权利进行了补充和强化。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除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外,不受法律追究。这些举措促进了律师辩护职能的有效行使。
白皮书指,及时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查阅案卷材料和调查取证,直接关系到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职能的发挥。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除极少数案件外,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