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企业伪造公章意图套取国家千万破产资金
伪造政府公章给职工造假档案意图套取国家巨额破产资金
湖南“企业伪造公章案”一审宣判
湖南一企业在破产期间利用伪造的政府印章,以虚报职工人数、伪造职工人事档案等手段,意图套取国家巨额破产资金。此案经媒体披露后,曾引起广泛关注。
9月19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涉案单位负责人——原国营七一五矿矿长郭明华、矿劳动人事处副主任蒋照开一审被认定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
伪造公章“包装”职工档案
2009年,刚年满40周岁的原七一五矿工职工王某,就被单位领导动员“提前退休”,还有许多职工与王某一样“提前退休”。然而,退休手续办下来后,职工们很快发现,他们领取到的退休工资,并没有单位领导说的那么高。
2010年9月3日,媒体披露了山东省济南市某单位私刻公章为职工办理假“提前退休”的新闻。“看到这篇新闻报道,我们当即联想到自己单位的‘提前退休’是不是也像济南这家企业一样?”许多退休职工猜疑。
就在这时,原单位的一名干部向退休职工私下透露,企业在办理干部职工提前退休时的做法,其实和济南市某单位的做法一模一样:“私刻公章、伪造档案。”
随后,一张印有12枚单位公章和两枚私章的印模复印件流到了职工们手里。职工们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单位“造假”工作结束后,一名经办人员将这些假印章都移交了。不过事后这名经办人员偷偷将这些印章重新盖在一张空白纸上,保留了印模,以防将来对自己不利时使用。
《法制日报》记者看到复印件上共有12枚公章,有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专用章、益阳市劳动局劳动合同鉴证章、益阳市人民医院工伤鉴定证明专用章等单位和企业公章12枚。另外还有两枚私人印章,一枚名为“刘子忠”、一枚名为“黄健”。
原七一五矿用这些假印章,把部分职工的人事档案重新“包装”了一遍,以达到员工们均可以“提前退休”的标准。
滥用职权责任人受处罚
今年8月16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查,原七一五矿在破产宣告过程中,为多申请国家破产资金,经集体研究,采取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事业单位印章及国家工作人员私章,重新雕刻原国营七一五矿下属二级机构部门印章的手段,通过使用伪造的印章和重新雕刻的印章,伪造虚报人员人事档案,虚报职工人数,从而多套取国家破产资金。
通过篡改职工工伤档案,虚报等级工伤人数,使其符合国家工伤的补促政策,从而多套取职工一次性工伤补偿金696910元。通过伪造职工特殊工作史,为无特殊工种工作史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退养,致使陈虹等24人被提前退休退养,损害了部分职工的利益。在伪造公章、篡改档案等犯罪行为中,被告人蒋照开直接实施、参与上述行为,被告人郭明华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两被告人的行为均符合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案意点击
单位集体决定伪造印章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对于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尚未作出解释。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可以考虑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就“单位伪造印章”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作出明确规定。(记者 刘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