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国企老总挪用公款赌博被判刑6年
2012年10月17日 09:1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身为国企负责人,却先后多次挪用企业公款近10万元,用于自己赌博和家庭日常花销。昨日记者获悉,临潼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6年,并对其非法所得5万元及挪用公款产生的1439.21元利息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3月起,许某担任临潼区某国有企业经理职务,从任职当月起,许某就开始利用职权挪用企业公款。当年,许某先后3次挪用公司公款,共计9.7万元,其中最多一次挪用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赌博,其余钱款则用于自己及家庭的日常花费。截至今年年初案发,许某只将挪用的部分钱款退还了公司,但用于赌博的5万元一直没有归还。2012年3月27日,许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4月8日被依法逮捕。(记者张志杰实习生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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