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成立临时家长委员会帮涉罪未成年人维权
2012年10月24日 07:5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南京团市委获悉,刚刚成立的临时家长委员会吸纳了6位“临时家长”,他们将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省律协未成年人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晓霞等6人成为首批“临时家长”。
临时家长又称合适成年人,是指公、检、法机关讯问、审判涉罪未成年人时,其监护人或成年近亲属不能到场或拒绝到场、出庭的,由12355青少年法援服务站选派,为涉罪未成年人参与诉讼的人。临时家长可安抚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消除恐惧、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等。(记者 薛玲)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