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车上随手扔烟头 的哥抖衣服撞死人被判缓刑
2012年10月24日 10:1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出租车上乘客随手扔出的烟头被风吹回到司机陈某背上。陈某忙抖衣服,所驾车辆失控,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日前,仓山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去年6月2日晚上,陈某驾驶出租车途经仓山区盘屿路永辉超市附近路段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乘客随手向窗外扔出烟头。没想到烟头被风吹回,烫到陈某的背部,陈某当即双手脱离方向盘去抖衣服。短短几秒,他所驾驶的出租车失去控制,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隔离护栏飞起后砸向道路另一侧相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的姜某和李某一死一伤。经交巡警部门认定,陈某负全责。
案发后,陈某与姜某家属及李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他赔偿了被害人方面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法院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记者 陈鸿星 金晓静)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