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为买私彩侵吞公款590万元获刑14年
海南一投资有限公司的女出纳林某玩私彩上瘾,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为购买私彩,她花光家里的150余万元存款后又铤而走险,4个月内侵占公司资金59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私彩。
公司领导查账后,林某经不住良心的煎熬主动坦白侵占公司590万元的事实。随后,在公司经理和财务主管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10月23日,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购私彩
女出纳倾尽百万家财
2010年五六月,林某在海南一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出纳时,发现公司以及小区邻居很多人玩私彩。当时,40岁的她家庭条件比较殷实,也没什么家庭负担。有一天走在街上,看到有人专门摆摊讲解中奖规律,林某觉得甚是热闹,于是开始自己尝试购买。
林某第一次购买私彩,花了1元钱下注,中了30元,这吸引了她。随后,林某逐步放开购买多种私彩,偶尔也中过一些奖。这勾起了林某的极大兴趣,每期购买的金额越来越大,以致沉迷于赌私彩不能自拔。从一开始一期每组码下注人民币1元、2元涨到每组码下注250元,一期下注金额从600元、1200元逐步增加至15万元。很快,林某赔光了自己家庭多年的积蓄150万元。
捞老本
大笔转移公司590万元
为捞回花光的家庭积蓄本钱,林某还多次向朋友借钱,后来被亲朋发现后,便不再借钱给她无奈之下,林某动起了挪用公司资金的念头。
在法庭上,林某称,她并不是恶意侵占公司的钱财,只是想用公司的钱继续买私彩把输掉的钱赢回来,等赢了钱再将挪用的钱还给公司。
在侥幸心理作用下,林某开始大笔转移公司资金用于自己购买私彩。平时银行转账支票需要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和财务专用章,由于林某担任公司出纳,掌管着银行转账支票和法定代表人私章,而财务专用章由他人保管。2011年7月,林某趁办理公司正常付款手续之际,偷偷在两张空白支票上加盖了财务专用章,为挪用公司资金做准备。
2011年8月1日,林某携带事先填好的面额100万元的银行转账支票,辗转将100万元转至自己的账户,用于还清购私彩所欠款项和继续购买私彩。未被发现后,林某又先后4次挪用公司公款,分别为50万元、9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至2011年12月公司发现财务问题报案止,林某共挪用公款59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私彩。吴晓锋 邢东伟 霍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