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汽车牌照敲诈车主 作案47起获刑一年半
2012年10月25日 14:39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两男子结伙盗窃汽车牌照,后以索要牌照需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为条件勒索他人钱财,一个月间作案47起,涉案金额9400元。日前,二人均被蓟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黑龙江省男青年仇某与山东省男青年郭某在劳动教养期间相识,解除劳教后二人取得联系。2011年9月底至10月间,二人先后在本市宝坻区、蓟县城内的多个小区内盗窃汽车牌照后藏匿,并在汽车上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字条。待事主按照所留号码与二人电话联系后,二人以索要牌照需向其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上汇款100至300元不等为条件,以此来勒索钱财。通过上述手段,仇某与郭某先后向47名被害人勒索钱财,涉案金额9400元。其中敲诈勒索既遂31起,既遂金额6100元;敲诈勒索未遂16起,涉案金额3300元。后二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史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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