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查办涉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9185件
“专项工作”紧盯社会热点事件
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9185件12748人
201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下称专项工作)。近日,本报记者就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
该负责人透露,2011年1月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专项工作案件9185件1274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252件。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39人,侦查终结6289件8925人,提起公诉6291人,法院作出判决4857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9亿元。
整合内外部资源 办案水平显著提升
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人员力量、技术装备、办案经费等方面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该负责人介绍,为了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高检院和各省级检察院切实做到人员时间保障到位、重点单位指导到位、带案下访落实到位、重点案件跟踪到位,对专项工作案件的线索排查、初查、立案、侦结等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帮助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记者了解到,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先后组织14名副处长以上干部,对各地办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级检察院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反渎局长带头,分片包干,深入基层,对案件线索深入评估,对案件逐件研究。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先后组织3次全省范围内的办案集中指导工作,派员120余人次,深入16个市检察院、近百个基层检察院开展面对面指导。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专项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办案工作的线索管理、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坚持“四深入”、落实“两协作”、发挥“侦查一体化”,整体办案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据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深入社区、农村、厂矿、机关,深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维权信息、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中,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利民惠民重要政策实施过程,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中,深入重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主动摸排案件线索,扩大案件线索来源。
为了整合内外部资源,提升办案整体合力,各地检察机关对内加强反渎与侦监、公诉、反贪、民行、控申、案管等检察机关内设业务部门的联系协作,深挖细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对外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质检、安监等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此外,高检院及各省级检察院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并采取交办、指定管辖、参办和提办等手段,组织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以重点案件的查办带动整体工作的开展,确保了专项工作的成效。
“小专项”带动“大专项” 办案数量大幅度提高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几乎每一起事件的背后都有相关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尤其是渎职失职犯罪问题。”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对记者说,专项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紧盯瘦肉精、地沟油、“毒胶囊”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事件,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渎职犯罪行为,回应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切。
这位负责人介绍,从查办的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看,猪肉及其制品领域渎职案件查办最多,在生猪屠宰、运输、检验检疫过程中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地方检察院通过开展“小专项”进行集中查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据了解,2011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查处瘦肉精案件63人;福建、广东等省检察机关着重查办生猪检验检疫、放纵制售病害猪肉领域渎职犯罪案件;江苏、广西等地在查处地沟油领域渎职犯罪案件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省及时立案查处制售“毒胶囊”事件背后监管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专项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紧密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小专项”带动“大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因地制宜安排专项工作的局部分工和推进方法,办案数量大幅度提高。
在河北、吉林、广西等地,检察机关集中查办惠农资金、社保资金、农机补贴等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福建、海南、贵州等地检察机关突出查办林业、退耕还林、环境监管等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北京、上海、安徽等地检察机关重点查办土地开发利用、征地拆迁、司法人员执法活动中贪赃枉法等犯罪案件,都取得了很好效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对重大安全事故所涉职务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事故发生后,均能第一时间到场,及时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去年以来,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先后派员介入“7·22”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段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11·10”云南师宗县私庄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8·26”包茂高速陕西段特别重大交通事故、“8·29”四川攀枝花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及时对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作出全面部署,并进行具体指挥协调,推动了各地检察机关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工作,依法查办一批案件,为促进安全秩序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惩治和预防“两手抓” 整体效果明显增强
“开展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查办案件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专项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专项工作的整体成效。
记者采访了解到,湖北省郧县检察院通过查处一起居委会成员滥用职权发放征地补偿款而造成集体征地补偿款遭受损失案件,成功化解了居民持续上访的问题。结案后,该院还帮助居民解决拆迁补偿款问题,延伸服务群众工作触角,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注意通过办案,总结和发现发案的根本原因,以各种形式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
据了解,上海市崇明县检察院在查办崇明县某镇经济发展办原主任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被骗领1300余万元的案件后,向市政府提出《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存在隐患》的检察情况反映。市政府领导要求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措施,有力促进了相关领域的整改。
专项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办案重点、立案标准、举报方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有力地扩大了专项工作声势。
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查处瘦肉精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后,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幸福广州建设”主题宣教活动,市卫生局、药监局、农业局、工商局、质检局等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领导和一线监管人员200多人受到教育。
“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将争取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上有新举措,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进展,通过积极查处重点案件,着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