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拐骗大陆妇女卖淫团伙揭秘:调度员月赚两万
昨日,10名涉嫌拐卖大陆妇女赴台卖淫的台籍疑犯和3名台湾通缉犯于福建厦门移交(遣返)给台方。今年8至9月,3个以“假结婚”为名诱骗妇女赴台,并于大陆设点远程操控被骗妇女在台卖淫团伙被两岸警方联手侦破,9名大陆妇女被解救。
两地警方换械移交疑犯
昨日15时,台湾移民、警方、调查等部门抵达厦门厦金客运码头移交现场,与大陆警方共同出席移交仪式,在对犯罪嫌疑人验明正身和移交完10箱物证后,两地警方共同签字,正式换械移交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台湾移民部门向大陆警方通报,发现一个拐骗大陆妇女到台湾强迫卖淫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以“假结婚”为饵,诱骗大陆妇女赴台,集中看管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在福建厦门建立秘密据点,设立招嫖网络电话轮班值守,遥控指挥在台团伙成员强迫被拐骗的大陆妇女从事卖淫活动,以逃避两岸执法部门打击。9月,广西警方发现一个台湾犯罪团伙以相同手段拐骗妇女赴台卖淫。该团伙主犯蔡惟成因犯贩运人口罪正被台方通缉。
查明三个组织卖淫团伙
接到台湾方面通报后,公安部部署福建、广西警方成立专案组,查明三个分别以台湾居民王俊翔、李明隆、蔡惟成为首的拐骗强迫、组织妇女卖淫犯罪团伙。两岸执法部门随后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一举摧毁强迫卖淫窝点和秘密据点5个,抓获3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蔡惟成等两名台湾通缉犯。昨日下午,台湾一名前来办理移交手续的调查部门工作人员透露,只蔡惟成一案,两岸警方便控制80余名涉案人员。
10月12日晚,应台湾警方请求,广东省警方在珠海拱北口岸将台湾警方通缉的涉嫌杀害台湾桃园县一名民意代表的嫌疑人叶文苑抓获。
涉案人将在台接受审判
因上述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发生在台湾,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为便于打击犯罪和起诉审判,经两岸执法部门协商一致,大陆公安机关于昨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移交仪式,将13名涉案人员移交(遣返)台方,分别交由台湾移民、调查部门和警方接回。
昨日15时30分,搭载13名涉案人员的“泉州轮”号客轮由厦门厦金客运码头出发,开往台湾金门,10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和3名台湾通缉犯将在台湾接受司法审判。
揭秘
组织卖淫团伙调度员“月赚两万”
犯罪团伙以“假结婚”方式将大陆女青年引诱至台后分工操控她们卖淫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以“假结婚”方式诱骗大陆妇女赴台,集中看管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在厦门建立秘密据点,设立招嫖网络电话,遥控指挥在台“马仔”强迫被拐骗妇女从事卖淫活动。
疑犯供述
“我只是调度
不知谁组织”
10月31日,坐在厦门市第一拘留所讯问桌前,疑犯李明隆双手交叉搭在腹部,神态冷静。39岁的李明隆自称4年前来大陆经营餐馆,月赚1万元,2010年,他与合伙人散伙后,经人介绍,开始参与组织卖淫。
“我只是个调度。”李明隆开口第一句话如是说。被问起参与组织卖淫的收入,李明隆往后欠了欠身子,“一两万元人民币。每天只有三四宗生意。每宗提成50元人民币。”按他的说法,每天4宗生意赚200元,无论如何都凑不齐“一两万元人民币”。李明隆发现难圆其说,当即改口称每天最多介绍七八宗生意。
他描述“介绍生意”的具体做法是,有人通过他发布的色情电话号码找到他,他再联系手里掌握有提供色情服务女子的皮条客,“生意做成后,皮条客统一给我结算提成。”李明隆称,他经常联系的有10来个提供色情服务的女子,分属几个皮条客,“我只听说这些卖淫女基本都是大陆女子假结婚后去台湾的,但谁组织的假结婚,我不知情。”
民警询问,“你觉得自己犯了什么罪?”李明隆支吾半晌,“我做的这个在台湾也肯定是犯罪。知道干这个迟早要出事,本来打算不干了的。”李明隆把脸扭向墙壁说。
利益分成
调度员最多
月赚两万元
以相同原因被厦门警方拘留的陈彬城同样自称是“调度”。
但陈彬城透露,他干的这个其实上面是有老板的,他这个接电话的只是这个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老板手下另有人管着提供色情服务的大陆赴台女孩子。他们这个组织的分工是有人专门负责从大陆寻找假结婚去台湾的大陆女子,他这个角色只负责接听皮条客的电话,接完电话告诉专门接送提供色情服务女子的司机,司机负责将这些女性送到指定地点。
陈彬城说,老板给他有底薪,即使每天介绍不成业务,也有9000元左右人民币的保底收入,他每天介绍七八宗生意,介绍成功后,老板每月根据业绩再发奖金,“最多时能赚两万元人民币。”
“他们在说谎。”10月31日,直接参与抓捕陈彬城等犯罪嫌疑人的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3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李雪松听完陈彬城和李明隆的辩解,摇头发笑。10月31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内,厦门警方正跟来自台湾方面的执法部门交接物证,李雪松跑过去拎了一大袋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