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呼吁政务及公务机构促进自身诚信建设
中新网上海11月3日电 (记者 陈静)法律事实保障机制研究全国学术研讨会今天在此间举行。与会法学专家指出,政府或公务机构有责任来引导和促进自身诚信建设,从而为社会提供稳定而有序的供给,由此促进社会良好诚信关系的构建。
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以及多位法学界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
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就执法与法律事实保障机制,立法与法律事实保障机制,司法与法律事实保障机制以及监督、文化与法律实施保障机制等议题进行交流。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瑜青在谈及法律实施中政务人员诚信机制问题时称,中国在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中,诚信价值思想得到很大发展。由于经济活动向外扩展,中国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信任必须考虑有社会广泛性支持。
这位法学专家表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律规范、实际制度层次上基本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但在法理念或法观念现代化上却存在严重的滞后问题。他说,培育现代法律思想、观念或意识对法制现代化具有核心意义。他指出,诚信机制建设对法律实施具有基础性意义,是中国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李瑜青认为,政务诚信的打造重要的是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打造政务诚信,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他认为政务权力运行的承诺制度、公开制度、程序制度以及责任制度值得关注。此外,诚信机制在法律实施中的作用有效发挥很有必要与评估机制结合起来,评估机制包括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和法治指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