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主撞死晨练老人嫁祸的哥 遗体弃置出租车底
晨练老人遭面包车撞身亡 遗体却离奇躺在出租车下
GPS定位记录帮省城一的哥洗脱嫌疑肇事司机自首后称老人系被撞到车下
昨天清晨,省城(济南)燕子山小区的顾大爷出去晨练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家人发现他时,他已经躺在一辆出租车下……警方调查显示,老人是被一辆面包车撞倒的。而老人被发现时之所以躺在出租车下,肇事司机解释说,是被撞进去的。目前警方正在就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七旬晨练老人 躺出租车下身亡“事情发生在早上5点半前后,老爷子一般都是这个时间出来晨练。”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事发的和平路燕子山小区,闻讯的居民已经聚集在小区门口,老人的老伴和哥哥也在人群中,哭红了眼睛,身边的子女和亲人不住的劝慰。此时,老人的遗体还停放在北侧的机动车道边,蒙上了蓝色盖布。
知情市民告诉记者,老人姓顾,已经70多岁,住在燕子山小区北区。老人每天都会早起到马路对面的公园晨练,四点多起床出门,五点半到六点之间回家,邻居们都称赞老爷子精神好,身体棒,每天老人回来都会和大家热情的打招呼。昨天早上,人们发现老人时,他躺在一辆黄色出租车下,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
记者在现场看到,老人遗体的位置就在小区路口西侧,距离斑马线仅十余米远。老人死亡是因为横穿马路吗?肇事车是这辆出租车吗?
出租车未曾开动 肇事者另有其人知情市民告诉记者,报警的就是这名出租司机。起初,市民们都怀疑是他肇事。
这名司机说,他是夜班司机,停下车后就睡在车里。早上有一名男子拍他车窗,说车底下有人,让他报警。他起来一看,是一名老人,已经昏迷不醒,他吓得惊慌失措,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此时,告诉他车下有人的男子离开了现场。
负责现场保洁的环卫工说,也觉得肇事的不是出租车。她早上上岗时,就在马路中间靠近斑马线的位置发现了一顶老年人戴的帽子,最初以为是行人遗落的,后来才确认是过世老人的。“看帽子位置,应该在那边路口撞的,不像是出租车。”这名环卫工说。“人真的不是我撞的,公司的GPS定位记录可以证明,我没有动车。”出租司机在民警赶到后,向民警求助。最终,警方调取该出租车所属公司提供的GPS记录,帮他洗清了嫌疑。记录显示,该车从凌晨4点左右开始停放在这里,直到事发时也没有移动过。
调查现在没有最终结果,但是老人的遗体已经不能再停放在路边了,上午8点半左右,老人的家属已经请来殡仪馆人员,将老人遗体运走。
警方发现肇事车 面包车司机已自首昨天下午,记者从警方获悉,肇事车和肇事嫌疑人已经找到,肇事车是一辆由此经过的面包车。
警方介绍,11月5日5时58分历下交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出租车驾驶人丁某报警称:在历下区和平路13号门前东侧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其车底下躺着一个人,神志不清,请求出警。历下交警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经过对现场认真细致的勘查,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和走访调查,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不是停在路边的出租车,而是一辆金杯面包车,民警立即开展侦破工作。6时40分,追踪的民警在和平路一建筑工地内发现了一辆车号为京GNJ3*8号金杯面包车,其破损特征与现场遗留的残片完全相符,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与车主联系,并希望对方前往交警队配合调查。随后车主告知民警,该车驾驶人已到派出所投案。
不知道自己撞了人 还曾提醒出租车司机报警昨天在现场采访时,已有市民已经传言,肇事车是一辆面包车。但市民疑问,为什么肇事面包车撞人,却是在出租车下发现的人呢?
昨天下午5点多,记者在交警大队的审讯室内见到了嫌疑人汪某。汪某是江苏南通人,今年52岁,在和平路一家建筑工地干活。汪某说:“我早上5点多,从全福立交桥那里拉上人往诚基中心的工地走,走着走着就听见‘嘭’的一声,感觉到出事了,但是不知道是什么事。我从车左侧下去之后,看到边上的出租车底下有个人。里边的司机像是在睡觉,我就叫醒他,跟他说车底下有个人,让他赶紧打122,然后我就开车走了。”
汪某说事发时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想着说不准是谁撞的呢。但是我到了工地之后,看见我的车坏了,才意识到,刚才那个人有可能是我撞的,然后就来自首了。我当时没有喝酒也没有犯困,不知道怎么就撞上了。”
据警方介绍,肇事车还涉嫌超载,该车核载是六个人,事发时车上有二十个人。
经过初步调查 证实肇事司机说法老人真是被撞到出租车下的吗?警方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他的整个身子都滑到出租车下,双脚在左后车轮后面,头部正好在右后车轮前。警方证实,经过初步调查,证实了肇事车司机的说法。“首先我们要调查老人死亡的原因,其中包括出租车有没有移动,是否二次使老人受伤。如果出租车移动过,并且伤到了老人,出租车也有责任。”经过调查发现,老人的死亡与出租车没有关联。
记者从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汪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已被刑事拘留。进一步的细节,警方还在调查中。
司机涉嫌 过失致人死亡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表示,面包车司机见死不救的行为不仅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他也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司机肇事后救人是他的法定义务,他却隐瞒情况逃离现场,错过了最佳施救时间,他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责。如果更甚一步,肇事司机伪造现场,将老人搬进出租车底,肇事司机可能还要承担故意伤害致死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