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误入传销 被拘禁八天脱逃后报警
大学生程伟暑假期间寻找实习机会,没想到却被初中同学竟趁机骗入传销组织。程伟因此被非法拘禁八天,睡觉、上厕所均被人监视,程伟机智脱逃后迅速报警,并协助警方抓获两名传销人员。2012年11月5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小伟、小桃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二个月。
老同学好心帮找工作 不想竟被骗入传销组织
现年20岁的程伟是一名大二在校生,2012年7月,在武汉上学的他放假回到江西老家后,由于无所事事,于是就计划在暑假期间找个实习工作锻炼一下自己。8月6日,平时不经常联系的初中同学小丹突然给程伟打电话,邀请程伟到河南郑州玩。闲聊间,程伟告诉小丹说想找实习工作,没想到小丹极为热情地说自己所在的公司正在招聘实习生,可以帮他争取一下。第二天,小丹打电话告诉程伟已经帮他找到了一个行政助理的工作,并劝说程伟立即动身前往郑州。
8月8日上午,就在程伟满怀希望地赶往郑州的时候,深信传销这个“金字塔诈骗计划”、做着发财暴富的美梦、但却经常食不果腹的小桃带着从“家人”(传销人员之间的称呼)那里借来的10块钱路费,与小丹一起从巩义去郑州接程伟。三人见面后,小桃、小丹先是热情地带程伟在郑州逛街,而后小丹以程伟需要在巩义的分公司上班为由将程伟骗到了巩义。当天下午17时许,程伟在小丹、小桃的带领下来到了一机械厂附近的出租屋。
一入组织难脱身 丧失自由被洗脑
进入出租屋后,程伟发现这个不大的房间里竟坐着男男女女的差不多有七八个人,这些人像是认识他似的一一上前与他热情的握手。之后,小丹对程伟说:“之前为你找的工作已经没有了,带你来这里是想让你考察一个人力资源网络营销行业。”由于在学校里听老师讲过一些识破传销诈骗的常识,程伟这时已经看出这些人是搞传销的了,于是就立即提出要离开,话刚说完,小丹、小桃一把拉住了程伟的胳膊,其他几个人有的去堵门,有的在前面拦着。程伟看他们人多,自己一时难以脱身,无奈只好答应他们留下。
而后,程伟被带到旁边的一个房间里,这些传销人员把他围坐在中间轮流给他讲课,内容是推销产品、发展下线。在此期间,小桃借给手机充电的机会夺走了程伟的手机。为了拉拢程伟,小伟、小杨听从“领导”的指示,百般热情地照顾程伟,甚至为程伟洗脚、按摩。为了防止程伟逃跑,睡觉时他们把程伟安排在地铺中间,左右旁边各睡着两三个人,小伟睡在门口。夜里程伟上厕所时,这个传销窝点的负责人朱某紧随其后起床,并始终跟在程伟的身后,小伟则站在门口守门。
8月9日早上5点半,程伟按照传销人员的作息习惯起床,而后小伟以帮其洗漱为由寸步不离地看着程伟。吃完早饭后,小伟、小桃等传销人员开始围着程伟聊天,内容基本上都是这个行业前景非常好、可以改变命运,人必须要先吃苦才能有所成就等。而这个时候,将其骗入传销窝点的老同学小丹早已不见人影。当天下午15时许,程伟在小伟等人的带领下出门做客(即是去其他传销窝点),本想趁此机会逃走,但他没想到出门后小桃紧紧挎着自己的胳膊,朱某则故作亲昵地把一直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小伟与其他四五个传销人员则前前后后、分工明确地围着程伟行走,不给他一丝逃跑的机会。
就这样,程伟每天在这些传销人员的监视下生活、听课。昏暗的房间、恶劣的食宿条件,这些物质上的贫乏虽从未体验过,但习惯之后程伟尚可忍受,真正令他备受折磨的是丧失自由和那些传销人员口中看似无懈可击、实则违背常识的洗脑课程。
欲逃跑被殴打 机智动脑终脱身
8月15日中午,在外面田野里上完课回出租屋的路上,程伟趁朱某一时大意试图逃跑,但还没跑多远就被朱某、小伟等抓住了。回到出租屋后,小桃守门,小伟、朱某轮流上前殴打程伟。之后,程伟忍着伤痛听他们继续讲课。
8月16日上午,程伟表面上看似平静,但实际上已经快要撑不下去了,于是就大胆地提出要给家里打个电话。传销人员的手机一般都由窝点的负责人保管,平时不能主动与其他人联系,只有在被联系时他们才能按照规定的通话内容接一下电话。朱某看程伟挨了打,于是也就同意了程伟的请求。通话之前朱某、小伟嘱咐程伟只能像前几次接电话那样说几句“我在郑州工作,这里一切都好,家里不用担心”之类的话。但打通了父亲的电话后,由于已经快要忍受不下去了,程伟先是说了几句规定好的话,接着向父亲问起了舅舅的近况,而后说了自己的具体位置。朱某看程伟没有听话,于是就强行挂了电话,接着对程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朱某从刚刚的通话中怀疑程伟的家人已经发现了程伟是被传销组织拘禁了,由于怕行为败露,于是朱某、小伟将程伟带至巩义市火车站后就离开了。
朱某、小伟离开后,程伟立即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并协助警方于当天晚上抓获了小伟、小桃两个传销人员。就在程伟报案的时候,程伟的父亲已经从儿子的反常行为中猜出了真相。程伟的舅舅也曾被传销人员拘禁过,平时程伟也很少提及舅舅,程伟的父亲就从电话里一句不寻常的问候猜到自己的儿子也很有可能是被传销人员拘禁了,于是他当天就乘火车从江西赶往巩义,第二天早上终于见到了获得自由的儿子程伟。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伟、小桃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小伟具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其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其做出上述判决。(刘晓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