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盗窃车牌敲诈车主被判刑
2012年11月15日 12:0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盗窃他人汽车牌照,意图敲诈获取钱财。近日,湖南沅江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国家机关证件案,陈某一审被判刑2年。
据介绍,被告人陈某出生于1988年,小学文化,于 2010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沅江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的作案手法是首先在市区所有停车场寻找目标,趁人不注意之时将车牌撬下,并留下一张“要车牌就打电话XXXXX”的字条,而被陈某首次盗窃车牌的车主不想多事,选择了给钱赎回车牌。尝到甜头的陈某在2012年5月期间,在沅江市市区共盗窃作案7次,盗得汽车车牌11块,均留下一张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要求车主赎回车牌,后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行为已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