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被辞退劳动者可索赔
2012年11月15日 13:49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小董是一名电气焊工人,他受雇于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小董的工作是进行工件焊接工作。今年7月,小董在工作时不慎将左手烧伤,经过半个月的住院治疗,目前已经伤愈。在小董住院期间,他所在的建筑公司为他垫付了医药费和住院费,但是小董出院后公司方面却通知他不必再去上班了。对此小董非常不解,他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劳动纪律,公司就这样单方面地辞退他全无道理,就此小董想向律师咨询维权办法。
解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建筑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小董的医疗费用、治疗期间的工资及护理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小董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建筑公司还应根据伤残等级,向小董支付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记者 刘纯 报道)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