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6官员违反换届纪律被查:通过打电话等拉票
辽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通报
六名违反换届纪律人员被查处
近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通报了4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6名人员被查处,同时再次重申和强调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今年7月,时任朝阳县林业局局长李某,为能当上副县长,在民主推荐前通过打电话方式进行拉票,违反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依法撤销其当选的朝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今年10月,辽阳县下达河乡下柳林子村委会主任王胜为使个体业主王文超能在换届选举中当选副乡长,给全乡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打电话,请求帮助做乡人大代表的工作选举王文超,并送给乡人大代表张某3000元,构成为他人拉票贿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王胜被开除党籍,终止乡人大代表资格;王文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10月,辽阳县八会镇原团委书记黄士勇拟采取代表联名方式在换届选举中当选副镇长,会同其父黄文鹤(八会镇连河石灰石矿法定代表人)和有关亲属研究运作联合提名,并购买80条人民大会堂软包香烟送给镇人大代表(后因被调查只送出20条),并承诺事成之后再送钱。黄士勇、黄文鹤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拉票贿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黄士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镇团委书记职务。辽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黄文鹤的县人大代表资格不予确认。
今年10月,灯塔市西马峰镇农业助理贾军被指派到前方干村负责组织选举镇人大代表工作,在选票可能不过半数的情况下,自作主张、违规操作,指使他人多写了20多张选票,导致此次选举无效。贾军的行为严重违反换届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在通报中指出,换届风气好坏直接关系换届成败。换届涉及到众多领导干部的进退留转,同时也是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换届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党委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力度。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依然有个别干部顶风违纪,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当前我省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