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医院原后勤部主任受贿14.6万被判5年
2012年11月20日 14:4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受贿14.6万换来5年牢狱
韶钢医院原后勤部主任一审被判5年
(广东)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昨日通报,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原总务后勤部主任苏耀鹏,在采购医疗器械、药品、耗材等物品的过程中受贿14.6万元,被该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财产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6月,被告人苏耀鹏利用担任韶钢医院总务后勤部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采购医疗器械、药品、耗材等物品的过程中,给予深圳某医疗有限公司、广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韶关市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照,并多次收受上述公司的代表胡某、吴某贤、桂某武、谢某胜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6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向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退出赃款人民币14.6万元。
据此,曲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刘永杰)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