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逛早市刮倒广告牌 卖饼商贩挥刀将其捅死
只因早市里骑电动车刮倒了广告彩板,卖饼商贩与车主发生口角,进而酿成命案。昨日,在法庭上,被告人认罪后悔:如果被判死刑,就卖器官赔偿被害人家属。旁听者叹息,“他俩都五十多岁了,因为这点事儿动刀出人命,这是何苦呢?”
案件还原:几句口角动了刀
2012年7月9日早上,大东区工农路早市发生一起命案,卖饼的商贩王某捅死了一名逛早市的男子。据案发时的目击者称,死者徐某家住附近的东山小区,50岁左右,几乎每天都骑着电动车逛早市。当天因为早市人多,徐某的电动车将王某放置的一处广告彩板刮倒了,两人发生了口角。
在众人的劝说下,徐某本来已经离开,不知道什么原因又折返回来,情绪非常激动,出口不逊。几分钟后,原本一直保持沉默的王某突然爆发,从旁边卖肉的摊位上抢来一把一尺多长的尖刀,一刀刺中了徐某的肚子。120急救人员赶到时,徐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庭审:琐事酿成人命案件
昨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因琐事与他人争吵,由于激愤持刀伤人,并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有不尊重被告人的劳动以及辱骂被告人的情节。被告人在冲动之下顺手拿起邻近摊床卖肉刀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其本人也在冲突中受了伤。被害人受伤后,被告人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对被害人积极救治。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和减轻情节。
被害人亲属提出64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被告人表示,要是被判死刑,就卖器官赔偿。(记者梅天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