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连续抢劫强奸30余起 被捕后自称畜生
42岁的孙柳(化名)国标舞跳得非常好,但他没有发挥这个特长找工作,而是戴上一个自制的面罩、手持匕首挑独居女性实施抢劫和强奸。11月13日,已涉案30多起的孙柳被怀化麻阳县公安局抓获。
在看守所呆了十多天后,女儿即将结婚的孙柳终于想明白一个道理:“如果我的女儿遇到这种事情,我会怎么想?”想到这里,孙柳双手摸着头说:“这都是畜生干的事!”
11月26日,麻阳县公安局通报了此案。
两月间在县城连续作案
9月26日凌晨,麻阳县城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事后被警方证实为孙柳在该县连续作案的首起。
麻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镇中队中队长陆俊介绍,当日他们接到了一起报警,报警人是25岁的杨某,称在凌晨4点多遭遇一蒙面男子入室抢劫,并在抢得她包内700元现金后,并没逃离,而是抓住杨某的衣服,把她往卧室里拖。推搡间,男子手中的匕首划伤了自己的左手臂,这才松开杨某逃离现场。
“原本我们只是作为普通入室抢劫案处理。”陆俊说,“但紧接着又发生几起案件,我们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凌晨零点多,麻阳县城一家彩票投注站的老板娘准备关门歇业,一蒙面男子突然闯进来,抢走其包内2000多元现金后,强行把老板娘按倒在地,打算实施强奸,却惊动睡在里间的老板娘的女儿。小女孩打开灯后,男子才罢手并逃离现场。
麻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调查的同时,男子还在作案。11月11日之前,麻阳县城又连续发生3起类似案件。其中11月11日晚上10点多,男子闯入一超市服务员租住的房间里,抢走20多元钱后,将女孩强奸。“完事后,歹徒让女孩站在一边,他用刀子在女孩肚子上比画,问她:‘你会不会报警?’女孩说:‘不会。’歹徒刚走,女孩就报警了。”陆俊说。
查实11起,7次涉嫌强奸
案件连续发生后,民警通过排查,发现嫌疑人有句很明显的“标志性语言”:作案时会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受害人“有钱吗”。
男子在麻阳县实施第四起案件之前,民警通过串并案件,以及利用“大情报系统”搜集线索,已经初步掌握了他的姓名等主要信息,并将其藏身地点确定在麻阳县城南市场方圆2公里范围内,且精确到“120度扇形区域内”。
11月11日的抢劫强奸案发生后,民警通宵没有休息,在城南市场周边进行排查,基本锁定辰溪人孙柳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12日晚上8点多,民警找到了孙柳藏身之所,但邻居说他在民警到来前20分钟出门了。
为了防止孙柳再次作案,麻阳县公安局调动大量警力在县城内巡逻。当晚,孙柳果然没有找到下手目标。事后孙柳告诉民警,当晚他“总觉得奇怪,为什么路上有那么多警察”。
11月13日凌晨3点多,孙柳悄悄潜回租住地。蹲守民警看到孙柳翻围墙进了小区,随后悄悄来到他房间门口,发现门上的挂锁已经不在了。于是部署警力将居民楼包围后,破门而入,发现孙柳当晚和衣而睡,匕首还拿在手上——“但被民警控制时,他根本没来得及反抗,只说了一句‘我这回真完了’”——陆俊说。
陆俊介绍,通过审讯调查,孙柳从2011年春节至今,已经在怀化市及湘西州多个县市区涉案30多起,目前已查实11起,其中7次涉嫌强奸。“他曾抢劫一个年轻母亲,还当着她儿子的面对她实施强奸。”
虽已被刑拘,但看守所中的孙柳心态依然“乐观”,他自己算了一笔账:入室抢劫加强奸,最高判刑20年,表现好一点,减刑几年,60岁之前能出去。(律师王曙介绍,根据《刑法》,入户抢劫最低量刑是10年,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强奸罪最低量刑是3到10年,两罪并罚最高可到死刑。)
目前,警方正对孙柳所有涉案案件进行进一步查实。
[对话]
忏悔:“这是畜生干的事”
记者:你家里有些什么人?
孙柳:我父母70多岁了,在老家,请千万不要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们,他们会气死。我不是父母亲生的,但他们对我很好。我离了婚,女儿是幼儿园教师,快结婚了。
记者:你有跳舞特长,为什么不考虑以此找个工作?
孙柳:都怪我好吃懒做,还喜欢赌钱,我女朋友平时给我钱花,但赌博输掉了。我以前在舞厅里做国标舞的领队,每个月工资只有800多块钱,不够花。
记者:你抢劫时还实施强奸,有没有想过受害人的感受?
孙柳:我到看守所后才想明白:如果我的女儿遇到这种事,是受害人,我会怎么想?我每次作案后,心里会愧疚,但我用一句话来安慰自己:人生本来错就多,再错一次又如何?
记者:这句话是从哪里听来的?孙柳:在舞厅跳舞时听到的歌词。记者:你曾当着一个孩子的面强奸他母亲?
孙柳:(沉默,双手抱头)这是畜生干的事!
记者:你现在最担心什么事?
孙柳:我担心老父母,他们身体不好。我至少坐十几年的牢,他们能不能活到我出来都是问题。潇湘晨报 张祥 李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