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受贿当庭认罪 庭上递交防腐建议
昨日,盐田法院对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张德仁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深圳市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系列案件之一,是全市“三打”专项行动的重点案件之一。
买两套设备收70万回扣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张德仁在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南山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70万元、港币10万元。
案情显示,2007年5月,深圳市艾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给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一台钼靶乳腺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英的丈夫邱俊欣(另案处理)为了使艾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尽快收到该台设备的销售款,并与时任南山医院院长的被告人张德仁搞好关系,于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到张德仁办公室送给张德仁10万港元现金。后深圳市艾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顺利获得了设备款。
2008年下半年,深圳市维凯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凯达公司”)总经理颜维英和柯达公司的一个厂家代表找到被告人张德仁的朋友李泠泠,请李泠泠找张德仁帮忙将维凯达公司代理的两套柯达DR系统销售给南山医院,并许诺事成后会给人民币100万元左右的回扣。在张德仁的帮助下,维凯达公司于2008年12月成功中标。
为了感谢张德仁的帮助,2009年三四月份,维凯达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支付的货款后,该公司总经理颜维英将现金人民币100万元的回扣款拿给了李泠泠。随后,李泠泠与张德仁商议将这100万元按“三七”分成,70万元归张德仁所有。2011年4月张德仁将上述70万元以其妻子周蓓的堂妹周芩的名义在四川省成都市购买房屋一套。
张德仁庭上认罪
庭审中,被告人张德仁表示认罪,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同时其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制度,当庭递交了一份关于完善医疗行业招投标制度预防腐败的建议。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王纳 通讯员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