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徽县原国土局长行贿受贿被判七年
2012年11月30日 08:50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原县长祁岷青贪腐案被揭发后,曾经的“身边人”——徽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刘保平惴惴不安,他主动前往办案机关,坦白自己曾经的行贿之举。11月29日,记者获悉,这起“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贪腐案件,在兰州中院有了一审结果,法院以行贿罪、受贿罪对刘保平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1年5月21日,刚被任命为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个多月的刘保平,被办案人员传唤,接受调查徽县原县长祁岷青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曾是祁岷青的下属,当过徽县原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刘保平慌了神,看到祁岷青的罪行已然败露,便向办案人员主动交待了自己曾行贿受贿一事。
2007年3月4日,刘保平在任职徽县矿产管理办主任期间,为获取时任徽县原县长祁岷青的青睐,便趁着在其办公室汇报工作时,特意将5000元钱压在报纸下面“略表心意”。2008年春节前,徽县一处土地挂牌置换期间,刘保平再次前往祁岷青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送上,以希望在该土地竞标中得到照顾。
2007年底,甘肃陇南某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某为获取时任徽县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保平的关照,缓缴该公司的年度矿产管理费用,便以拜年为由向刘保平送上30万元现金。直至2011年,刘保平在任职期间,先后5次收取该公司经理王某“年钱”44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将总计900余万元的矿产管理费用,以种种理由延后缴纳时间。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