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者:反腐机构应纵向垂直横向整合
2012年12月01日 03:3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任建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反腐败体制是决定能不能控制和战胜腐败很重要的一个要素,这关涉反腐败机构是否真正有效运作,从而打击、预防腐败。座谈会上,他讲了不同国家和地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如香港、新加坡的例子,建议学习、借鉴其规律性的东西。
“尽管我们1993年中纪委、监察部就合署办公,十六大以来有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改革、建立巡视制度,但这个改革远没有完成。”任建明举例说,香港就是一个可前后比较的案例,在廉政公署设立之前有一个警察系统的反腐败机构,但很长时间里越反越腐,直到成立高度独立、充分授权的廉政公署,有一套严密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保证机构本身非常廉洁,所谓的“白过白色”,这样的机构才能有效肩负反腐的重要职能。
他认为,对反腐而言,人民大众的参与只是辅助作用,关键还要靠反腐机构的专业、有效运作,香港的案例对我们很重要的一点启示是,要坚定地把改革深入下去。
任建明建议,改革当“纵向垂直、横向整合”,纵向就是保留中央和省两级机构,省以下都垂直,目的就是实现独立,从而立竿见影;横向就是整合现在分布多个系统,条块、层级分割的反腐部门和力量,改变资源分散、交叉、重叠的状况,以此改变反腐败不利的态势。 本报记者 商西
【编辑: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