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情妇强迫16岁亲生女卖淫获刑7年
2012年12月10日 15:4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宜宾江安发生一起强迫16岁女儿卖淫的事件。12月4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谭霞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处陈强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强、谭霞系同居关系,被告人陈强与被害人陈芳系父女关系。2011年,被告人陈强和谭霞商议将陈芳带到江安镇,强迫陈芳卖淫。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谭霞、陈强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谭霞积极参与,系主犯。被告人陈强系从犯,遂作出相应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徐显华杨雨晴 记者 张勇)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