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吧色诱客人开房 劫得“名表”卖不出去
色诱打劫,劫到一个“百达翡丽”名表。女劫匪欣喜若狂,以为发财了。
但是,这块“名表”很奇怪,怎么卖都卖不出去。直到落网,她才知道,自己牺牲色相劫到的却是一个“山寨货”,这块假名表只值225元。
劫到假货,还不算最倒霉的。近日,她还为此获刑两年半,并被处罚金2000元。
色诱:牺牲色相 “钓鱼上钩”
这名女劫匪姓陈,1985年出生,作案时特意化名“欧阳菲”。“欧阳菲”并非孤身作案,她还有一名女同伙,姓刘,也是一个“80后”。
今年5月11日,她们两人经预谋,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品从深圳来到厦门,准备通过色诱男子后实施麻醉抢劫。
当晚,两人来到思明区一家酒吧,开始等待“鱼儿上钩”。没过多久,“欧阳菲”就在该酒吧内结识了被害人吴先生。
第二天清晨,吴先生与“欧阳菲”就在湖里区台湾街一家连锁酒店开了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下药:吃完“泡面”劫走“名表”
当天下午4点多,同伙刘小姐也来到该酒店,与“欧阳菲”会合。随后,刘小姐趁被害人吴先生不注意,借机在他所吃的泡面中下麻醉药。
吃完泡面后,吴先生很快就昏睡过去。之后,两女将吴先生的“苹果”手机和仿“百达翡丽”牌手表偷走。
今年6月底,“欧阳菲”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在她的配合下,警方于同一天抓获同伙刘小姐。
郁闷:山寨名表 卖不出去
有趣的是,“欧阳菲”被抓时,那块假“百达翡丽”牌手表还在身边。她说,实在卖不出去。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麻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欧阳菲”被判两年半,而她的同伙因为是累犯,又不认罪,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此外,法官还判决要求,两女劫匪要共同退赔被害人吴先生人民币5510元。(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邓若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