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警辗转2400余公里帮市民追回被盗手机
勿以案小而不为 应成公安机关常态
11月30日晚,令女士在土门买东西时苹果手机被偷。12月15日心有不甘的她到土门派出所报案。根据手机定位系统显示被偷手机在北京。西安土门派出所两民警连夜乘火车赶赴北京,辗转2400余公里追回被盗手机,光办案经费可能也得花近3000元。(12月17日《华商报》)
女子手机被盗,西安市公安局民警跨省辗转2400余公里在北京追回,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恐怕比格林童话还经典、浪漫、神奇,怪不得在网上会引发众议。
面对手机被盗,大多数人选择了自认倒霉,不愿意报警,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即使报了案,也因为案值太小,引不起警方的重视,破案的几率很小。
类似于手机被盗的小案件还有很多,比如钱包被偷,自行车被盗,车站被骗,挎包被抢等,因这些案件案值不大,社会影响不严重,即使报警,出警也很缓慢。
老百姓对警察的这种印象,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屡遭碰壁”的结果。所以看到西安民警进京追手机的新闻,很多人用“眼前一亮”、“受宠若惊”、“不是真的”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为报案人追回被盗手机,原本是警察的份内职责,却让这么多人感到“心里不适”,显然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把小案件当作“份内”之事来办的太少了,至少在人们的印象中,还没有成为常态。
公安机关不愿办小案,却对大案“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有非常复杂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大案社会影响大、危害大,更是警察一般职责所在。当然也不排除有领导授意、看钱办案、看人办案等“特殊原因”的存在。
公安机关不乐意办小案子,固然有警力、经费紧张等原因,但也不排除有部分执法部门以此为借口推诿搪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是官员、熟人、名人、外国人,在心理和行动上就引不起重视,对当事人就表现不出一丝热情。
举一个身边的例子,市民凌晨经过较场口得意世界附近,开车一般都会被堵上五到十分钟,出租车无序停靠,交通十分混乱,可很长时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试想,这种小事情可以报案吗?报案能最终解决问题吗?恐怕是个未知数。
小案子虽小,却可能是百姓生活的大事。丢失一千块钱不算多,那可能是一个家庭主妇一个月的生活开支;丢失一个包不要紧,那里面可能装着重要的证件和票据;一次车站被骗不算啥,可能影响一个城市的窗口形象。
小案子虽小,却是事关执法部门形象的大事。群众利益无小事,警察职责无小事。小事情办好了,可以使小案件不至于酿成大案件,可以把违法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可以重塑老百姓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可以点燃老百姓“有事找警察”的信心。
“勿以案小而不为”,应该成为其常态和自觉,有警必出,出警必速,才可能消解公安机关多年在老百姓心中积聚的负能量。
当然,除了个体的自觉,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跨省警务协作、警务保障、警务督导机制,实现警务资源共享,警务行动联动,对办“小案”不力的个人和部门,应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严厉查处。(王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