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raybetapp瀹樻柟涓嬭浇 | raybetapp | 国际| 军事| rayapp涓嬭浇 |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受贿4732万 一审被判死缓

2012年12月19日 12:5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4732万余元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一审被判死缓

  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732万余元,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19日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1年,吴志明利用其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青山湖区区委书记、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或者单位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325774.74元。

  法院认为,吴志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吴志明主动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且吴志明在被调查期间,提供线索,使侦查机关顺利破获其他犯罪案件,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本案涉案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回。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胡锦武)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